王以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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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旂
大明 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籍貫直隶应天府江宁县
字號字士招,号石岡
出生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
逝世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王以旂(1486年—1553年),字士招,号石岡直隶应天府江宁县(今江苏省南京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辛未进士,嘉靖间官至工部、兵部尚书。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八十四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进士[1][2]。授江西上高县知县。选监察御史,巡按河南等地。

明世宗即位,欲加兴献帝皇号,王以旂抗言不可。累升至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总理河漕。拜为南京右都御史,召为工部尚书、后改左都御史,代替陈经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3]。三边总督曾銑曾经上疏收复河套平原,王以旂支持,但世宗忽然改变看法,严厲呵斥曾銑。王以旂等人非常恐惧,于是忽然反駁此前观点。世宗逮捕曾銑,而命王以旂代任。在任期间,其多有战功,屢次获廕。六年后,修筑延綏城堡四千五百餘所,加太子太保衔。嘉靖三十二年(1533年)卒,军民为罷市纪念。贈少保,諡襄敏[4]

著作

有《漕河奏议》、《王襄敏公集》。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王以旂,字士招,江宁人。正德六年进士。除上高知县。华林賊方熾,以旂训乡兵御之,賊不敢犯。征授御史,出按河南。宸濠反,镇守太监刘璟倡议停乡试。以旂言河南去江西远,罷试无名。乃止。璟又言,帝亲征,道且出汴,牒取供顿银四万两。巡撫议予之,以旂执不予。世宗即位,欲加兴献帝皇号,以旂抗言不可。已,上弭灾要务,言:“司礼取中旨免张汉贓科,臣不預闻,此启矯伪之渐也。”帝不聽。累迁兵部右侍郎。徐、吕二洪竭,漕舟膠。命兼右僉都御史总理河漕。踰年,渠水通,进秩一等。寻拜南京右都御史。召为工部尚书,改左都御史,代陈经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
  4.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三边总督曾銑议复河套,大学士夏言主之。数下优旨奬銑,令以旂集廷臣议。以旂等力主銑议。议上,帝意忽变,严旨咎銑,令再议。以旂等惶恐,尽反前说。帝逮銑,令以旂代之。套寇自西海还,肆掠永昌,镇羌总兵官王继祖御卻之。已,复来犯,幷及镇番、山丹。部将蔡勳、马宗援三战皆捷。前后斬首一百四十餘级。论功,廕以旂一子。已而寇数万复屯宁夏塞外,将大入。官军击之,斬首六十餘级,寇宵遁。延綏、宁夏开马市,二镇市五千匹。其长狠台吉等约束所部,终市无譁。以旂以闻。詔大賚二镇文武将吏,以旂复赐金币。录延綏将士破敵功,再廕一子。在镇六年,修延綏城堡四千五百餘所,又筑兰州边垣,加官至太子太保。比卒,军民为罷市。贈少保,諡襄敏,再予一子官。

相关条目

官衔
前任:
童旭
明朝上高县知县
正德年间
繼任:
张翀
前任:
甘为霖
明朝工部尚书
1546年-1547年
繼任:
文明
前任:
陈经
明朝兵部尚书
1547年-1548年
繼任:
刘储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