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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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以旗
大明 太子太保兵部尚书
籍贯直隶应天府江宁县
字号字士招,号石冈
出生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
逝世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
出身
  • 正德六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王以旗(1486年—1553年),字士招,号石冈直隶应天府江宁县(今江苏省南京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辛未进士,嘉靖间官至工部、兵部尚书。

生平

应天府乡试第八十四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进士[1][2]。授江西上高县知县。选监察御史,巡按河南等地。

明世宗即位,欲加兴献帝皇号,王以旗抗言不可。累升至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理河漕。拜为南京右都御史,召为工部尚书、后改左都御史,代替陈经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3]。三边总督曾铣曾经上疏收复河套平原,王以旗支持,但世宗忽然改变看法,严厉呵斥曾铣。王以旗等人非常恐惧,于是忽然反驳此前观点。世宗逮捕曾铣,而命王以旗代任。在任期间,其多有战功,屡次获荫。六年后,修筑延绥城堡四千五百馀所,加太子太保衔。嘉靖三十二年(1533年)卒,军民为罢市纪念。赠少保,谥襄敏[4]

著作

有《漕河奏议》、《王襄敏公集》。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王以旗,字士招,江宁人。正德六年进士。除上高知县。华林贼方炽,以旗训乡兵御之,贼不敢犯。征授御史,出按河南。宸濠反,镇守太监刘璟倡议停乡试。以旗言河南去江西远,罢试无名。乃止。璟又言,帝亲征,道且出汴,牒取供顿银四万两。巡抚议予之,以旗执不予。世宗即位,欲加兴献帝皇号,以旗抗言不可。已,上弭灾要务,言:“司礼取中旨免张汉赃科,臣不预闻,此启矫伪之渐也。”帝不听。累迁兵部右侍郎。徐、吕二洪竭,漕舟胶。命兼右佥都御史总理河漕。逾年,渠水通,进秩一等。寻拜南京右都御史。召为工部尚书,改左都御史,代陈经为兵部尚书兼督团营。
  4. ·张廷玉等,《明史》(卷199):三边总督曾铣议复河套,大学士夏言主之。数下优旨奖铣,令以旗集廷臣议。以旗等力主铣议。议上,帝意忽变,严旨咎铣,令再议。以旗等惶恐,尽反前说。帝逮铣,令以旗代之。套寇自西海还,肆掠永昌,镇羌总兵官王继祖御却之。已,复来犯,幷及镇番、山丹。部将蔡勋、马宗援三战皆捷。前后斩首一百四十馀级。论功,荫以旗一子。已而寇数万复屯宁夏塞外,将大入。官军击之,斩首六十馀级,寇宵遁。延绥、宁夏开马市,二镇市五千匹。其长狠台吉等约束所部,终市无哗。以旗以闻。诏大赉二镇文武将吏,以旗复赐金币。录延绥将士破敌功,再荫一子。在镇六年,修延绥城堡四千五百馀所,又筑兰州边垣,加官至太子太保。比卒,军民为罢市。赠少保,谥襄敏,再予一子官。

相关条目

官衔
前任:
童旭
明朝上高县知县
正德年间
继任:
张翀
前任:
甘为霖
明朝工部尚书
1546年-1547年
继任:
文明
前任:
陈经
明朝兵部尚书
1547年-1548年
继任:
刘储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