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通议大夫奉敕巡抚山东等处地方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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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陕西西安府咸宁县军籍 |
字号 | 字德芳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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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兰(?—?),字德芳,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今属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陕西乡试第六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进士[1][2]。历官顺天府府尹。嘉靖十七年(1538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3][4]。
家族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陈大经、杨生芝、黄家鼎《咸宁县志·卷五》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百十四》:嘉靖十七年七月甲戌 升抚召郧阳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路迎为右副都御史巡山西提督雁门等关,顺天府尹曹兰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六年辛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