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玉(1455年—1530年),字粹夫,福建侯官縣(今福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林廷玉寄籍陝西平涼衛,於成化十九年(1483年)中式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成化二十年(1484年)聯捷甲辰科三甲進士,歷吏科給事中[1],升工科都給事中,因唐寅事貶海州判官。弘治十六年(1503年)升任湖南茶陵知州,倡建洣江書院,聚生徒講解儒家經典,風雨無阻,寒署不輟。歷江西按察使司僉事、廣東提學副使、右通政、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南京都察院等。官至都御史。正德十三年(1518)八月,福州士兵因索餉譁變,有士兵左布政使污辱伍符,廷玉與副使高文達出面勸解得緩[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