猝死(sudden cardiac death,簡稱SCD)指突然的死亡,其定義是「非因自殺、他殺或事故而發病、24小時內意外出現的內因性死亡」[1]。一個人由於過度興奮或過度疲勞而導致的突然死亡。例如當一個人連續工作或沉迷於遊戲長達整天,便可能有猝死的風險。
定義
病人在出現病徵後一小時內死亡,一般都會被界定為猝死,此類病例約有70%是心因性猝死[1]。美國缺血性心臟病患者非常多,每年心因性猝死人數有30至40萬人[1]。
1979年國際心臟病學會、美國心臟學會以及1970年世界衛生組織定義的猝死為:急性癥狀發生後即刻或者情況24小時內發生的意外死亡。而其後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則較為寬鬆,發病後6小時內死亡都統稱為猝死。
成因
猝死主要成因是冠心病、心臟衰竭和遺傳性心臟病,而患者病發時會心律不整,心臟突然跳得過快、收縮過速,而導致輸出血液不足,令腦部和其他身體器官缺氧,心臟同時因停頓而死亡。
病徵
心因性猝死者大部分在發病前數日至數月都會出現前驅症狀。[1]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1.3 砂山 聰黃敏華 等. 图解循环系统的疾病与机制. 台北: 世茂出版有限公司. : p138. ISBN 957-776-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