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日韻目

求聞百科,共筆求聞

代日韻目是中國歷史上在電報紀日用的韻目,以這些韻母漢字紀日的方法則被稱為韻目代日清政府開通電報之初,因為發送電報非常昂貴,按字論價,「字字是金」,所以節約用字就非常重要。為此發明了一種新的紀日辦法,用地支代替月份,用韻目代替日期。這種方法在電報領域一直延用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初期,前後使用了70餘年。在其他領域也有使用,甚至有些人日記都是以韻目代日。歷史上一些著名的事件也是以此命名的,如:馬日事變文夕大火艷電皓電巧電等。

韻目

韻目是中國傳統音韻學中概念。從《韻目表》中挑選出來代替日期的韻目,總共有三十個,分別代表三十天(實際使用二十九個)。前面十五天用的是韻目上平聲的全部,接後是韻目上聲的十個,再來是韻目去聲的五個(實際使用四個);最後是用於表示公曆的三十一日、《韻目表》中沒有的「世」。

代日韻目表

韻目代日表

粗體為選擇代表日期的韻目。

日期 韻目 替代
上平聲 下平聲 上聲 去聲 入聲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琰(儉)
29
30
31

替代與補充

30日,按規律該用去聲的第三十個韻目「陷」,但是於軍隊有不吉利之意,忌用,便用「卅」(卅,拼音:sà,就是三十)字代替。

公曆31日沒有韻目可用,通常都用「世」或「引」字來代替;「世」字是「卅一」的合寫,「引」字則像阿拉伯數字「31」。

例子

根據上表,「東日」是1日;「馬日」代表21日,馬日事變是發生在(1927年5月)21日;文夕大火發生在(1938年11月)12日夜;艷電則是(1938年12月)29日的電報。

參見

參考資料

  • 《電報新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