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炳(1595年—1648年2月11日),字可先,號石渠,又號粲花主人,直隸宜興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戲劇家。萬曆己未進士。
生平
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登進士,授湖廣蒲圻縣知縣。崇禎年間,升任江西提學副使。[1]
永曆時,升兵部右侍郎,跟從到桂林,以本官兼東閣大學士,仍掌部事。此後又跟隨至武岡。孔有德率兵進攻,朱由榔倉猝奔靖州,命吳炳護送太子取道城步縣入廣西,為清軍截獲,太子和吳炳被押至衡州[2]。吳炳絕食自盡於湘山寺[3]。
參考文獻
- ↑ 《蒲圻縣誌·卷六·名宦》:頁八 吳炳,字可先,直隸宜興人,萬曆己未進士。四十八年任,氣度溫和,斷事明慎,善造士,得雋者多。復鄉賢名宦基址,編審戶口登耗,與張光前同稱。撫按屢薦循良第一。去立有碑生祠。陞刑部主事,調工部,陞福州府知府,官至江西提學。
- ↑ 吳晉錫《半生自紀》云:永曆帝決定「分兩路行,或未至並與之遇。命大學士吳石渠公護太子駐城步,上從皇太后幸靖州。太子至城步果有兵守之,為所獲,同吳石渠公送衡州矣。」
- ↑ 《明史》(列傳167):吳炳,宜興人。萬曆末進士。授蒲圻知縣。崇禎中,歷官江西提學副使。江西地盡失,流寓廣東。永明王擢為兵部右侍郎,從至桂林,令以本官兼東閣大學士,仍掌部事。又從至武岡。大兵至,王倉猝奔靖州,令炳扈王太子走城步,吏部主事侯偉時從之。既至,城已為大兵所據,遂被執,送衡州。炳不食,自盡於湘山寺,偉時亦死之。
官銜 | ||
---|---|---|
前任: 宣大勳 |
湖廣蒲圻縣知縣 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上任 |
繼任: 尹洗 |
前任: 徐懋曙 |
明朝吉安府知府 崇禎年間 |
繼任: 楊鼎熙 |
前任: 曹學佺 |
南明禮部尚書 1646年-1647年 |
繼任: 晏日曙 (署) |
這是一篇關於明朝人物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