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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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屏
王家屏公服像
王家屏公服像
大明 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
籍贯山西大同府应州山阴县
字号字忠伯,号对南
出生嘉靖十五年(1536年)
逝世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
配偶霍氏、李氏
亲属
曾祖王缙,祖王朝用
王宪武,母韩氏;继母梁氏;继母景氏
出身
  • 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出身
著作
  • 《王文端公集》14卷
  • 《复宿山房文集》40卷

王家屏 (1535年—1603年),字忠伯,号对南山西大同府应州山阴县古城人[1]。明朝官员,万历年间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文端

生平

王家屏生于嘉靖十五年(1536年)丙申。隆庆二年(1568年)的廷试高中二甲第二名,选翰林院庶吉士,授编修,预修《世宗实录》。权臣高拱之兄高捷时任江都御史,贪赃枉法,民怨沸腾,王家屏不顾老友劝阻,直陈其事。明神宗万历元年(1572年),王家屏担任修选,充日讲官,升侍讲学士。神宗以其博学多才和端庄气质,誉之为“端人”。

王家屏为人正直,还表现在对宰臣张居正的态度上。张居正从万历元年(1572年)到十年(1582年),一直担任首辅,深得神宗器重,权倾朝野。谁要想得到高官,必先得居正垂青。就是这样一位显赫人物,王家屏也能秉公相待。张居正生病时,朝内大臣都去看望,有的还到寺院祈祷,奉迎至极,唯独王家屏未去。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去世后,群臣对他一反常态,倒张的浪潮甚嚣尘上,神宗也撤销了他生前的太师头衔,籍没其家产,而王家屏又能够秉公直言,给予张居正公正的评价。

万历十二年(1584年),王家屏升任礼部右侍郎,一个月后,升吏部左侍郎东阁大学士,入阁辅理朝政,每议事,秉正持法,不亢不随。万历十七年时,评事雒于仁进四箴谏神宗,神宗大怒并预备把他重重问罪,王家屏上书进言:“人主出入起居之节,耳目心志之娱,庶官不及知、不敢谏者,辅弼之臣得先知而预谏之,故能防欲于微渺。今于仁以庶僚上言,而臣备位密勿,反缄默茍容,上亏圣明之誉,下陷庶僚蒙不测之威,臣罪大矣,尚可一日立于圣世哉!”神宗听闻后很不高兴,但还是把雒于仁的上书留中不发,从轻发落,雒于仁故而得以善去。

万历十九年(1591年)秋,出任内阁首辅,但后因立储之事与万历帝闹翻。王家屏执阁六月,时间虽短,但给朝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不贪权武断,“推诚秉公,百司事一无所扰”,又“性忠谠,好直谏”,故而颇得朝野赞誉[2]。万历二十年(1592年)三月,给事中李献上疏言国本事,被震怒的神宗罢黜,王家屏不惜封还御批力谏而被责骂,后其为群臣求请的上疏中“若徒犯颜触忌,抗争偾事,被谴罢归,何名之有!”“更使臣弃名不顾,逢迎为悦,阿谀取容,许敬宗、李林甫之奸佞,无不可为,九庙神灵必阴殛臣,岂特得罪于李献可诸臣已哉!”“言涉至亲,不宜有怒。事关典礼,不宜有怒。臣与诸臣但知为宗社大计,尽言效忠而已,岂意激皇上之怒哉?”等言论屡屡激怒神宗,最终以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致仕归里。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卒,葬于山阴县河阳堡桑干河畔。

著作

有《王文端公集》14卷、《复宿山房文集》40卷。

注释

  1. 《隆庆二年戊辰科进士登科录》:军籍,治《诗经》,年三十三岁中式隆庆二年戊辰科第二甲第二名进士。闰十二月初二日生,行二,曾祖王缙,知县;祖王朝用,冠带岁贡生;父王宪武,贡士;母韩氏;继母梁氏;继母景氏。慈侍下,妻霍氏,继妻李氏;兄家瑄,弟家翰;家璧;家玺;家楫。由县学生中式山西乡试第十二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十三名。
  2. 《明史》卷二百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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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衔
前任:
申时行
明朝内阁首辅
1591年—1592年
继任:
赵志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