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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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捷春(?—1641年),字肇复明朝政治、军事人物,福建省福州府侯官人,曾官四川巡抚,因讨伐流寇失利,下狱,狱中自鸩而死。著有《剑津集》。

简介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庄际昌榜进士。崇祯二年(1629年),任四川右参政,招抚蕃人高氏、杨氏,改任浙江按察使,却因得罪权贵遭贬。

崇祯十年(1637年),陕西流寇入蜀,被起用为副使,勇猛抗贼,得到蜀王朱至澍上书褒奖,朝廷用为监军,后升为为四川右参政

崇祯十二年(1637年),四川巡抚傅宗龙入京,捷春升为巡抚阁部杨嗣昌将湖广流寇驱赶入,又征调蜀兵,捷春认为四川即将失守,与杨嗣昌力争。杨嗣昌发捷春守重庆,要求捷春放弃大宁大昌以诱敌,捷春却畏贼深入,所以派了茂选覃思岱去防守,茂、覃素来不和。思岱进谗言,诱使捷春杀了茂选,茂选手下军士纷纷逃散,于是流寇深入,而后官军连战皆失利,涪江绵州皆陷。

崇祯十三年(1640年),捷春遭到嗣昌弹劾,朝廷派廖大亨监军,把邵捷春收狱,捷春为官清正严明,对百姓颇有德政,故百姓一度组织起来,不让朝廷拘捕捷春,蜀王朱至澍也赶紧上书向崇祯帝求情,但崇祯不理会,崇祯十四年(1641年),邵捷春在监狱中自杀。

参考资料

官衔
前任:
傅宗龙
明朝四川巡抚
崇祯十二年(1639年)上任
继任:
廖大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