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炳(1595年—1648年2月11日),字可先,号石渠,又号粲花主人,直隶宜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戏剧家。万历己未进士。
生平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登进士,授湖广蒲圻县知县。崇祯年间,升任江西提学副使。[1]
永历时,升兵部右侍郎,跟从到桂林,以本官兼东阁大学士,仍掌部事。此后又跟随至武冈。孔有德率兵进攻,朱由榔仓猝奔靖州,命吴炳护送太子取道城步县入广西,为清军截获,太子和吴炳被押至衡州[2]。吴炳绝食自尽于湘山寺[3]。
参考文献
- ↑ 《蒲圻县志·卷六·名宦》:页八 吴炳,字可先,直隶宜兴人,万历己未进士。四十八年任,气度温和,断事明慎,善造士,得隽者多。复乡贤名宦基址,编审户口登耗,与张光前同称。抚按屡荐循良第一。去立有碑生祠。升刑部主事,调工部,升福州府知府,官至江西提学。
- ↑ 吴晋锡《半生自纪》云:永历帝决定“分两路行,或未至并与之遇。命大学士吴石渠公护太子驻城步,上从皇太后幸靖州。太子至城步果有兵守之,为所获,同吴石渠公送衡州矣。”
- ↑ 《明史》(列传167):吴炳,宜兴人。万历末进士。授蒲圻知县。崇祯中,历官江西提学副使。江西地尽失,流寓广东。永明王擢为兵部右侍郎,从至桂林,令以本官兼东阁大学士,仍掌部事。又从至武冈。大兵至,王仓猝奔靖州,令炳扈王太子走城步,吏部主事侯伟时从之。既至,城已为大兵所据,遂被执,送衡州。炳不食,自尽于湘山寺,伟时亦死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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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宣大勋 |
湖广蒲圻县知县 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上任 |
继任: 尹洗 |
前任: 徐懋曙 |
明朝吉安府知府 崇祯年间 |
继任: 杨鼎熙 |
前任: 曹学佺 |
南明礼部尚书 1646年-1647年 |
继任: 晏日曙 (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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