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象恒,字有仲,直隶松江府华亭县民籍上海县人。明末政治人物。
隆庆丁卯举人董晋孙,南京礼部侍郎董传策从孙。万历四十六年戊午科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天启三年任开州知州,以防守白莲教有功,擢升至兵部职方司员外郎、郎中,天启七年(1627年)出为福建布政使司右参议,寻升按察副使[1]、右参政,仍管漳南道。乞终养归,服除,起补福建屯盐右参政,累官右佥都御史、浙江巡抚。因事下狱。李自成破京师前,被释放出狱[2]。后逃归乡,坐卧一小楼,不与人事,年七十卒[3]。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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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史应选 |
明朝开州知州 1620年-1625年 |
继任: 许国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