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基金會(澳門)

出自求聞百科
退休基金會標誌
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 沙蓮達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 1987年
總部 澳門南灣湖景大馬路796-818號財神商業中心(FBC)14樓

退休基金會葡文Fundo de Pensões,葡文縮寫:FP)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府部門,負責管理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的退休及撫恤制度和公積金制度。

退休基金會於1987年成立,由行政法務司監督,設立行政管理委員會,並由一名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領導及由一名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輔助。

組織法例

  • 第6/1999號行政法規(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訂定政府部門及實體的組織、職權與運作。
  • 第16/2006號行政法規(2006年11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訂定退休基金會的組織及運作。

職責

  1. 管理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當局公務員及服務人員的退休及撫卹制度;
  2. 管理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
  3. 運用和管理與退休及撫卹制度的執行有關的資源;
  4. 研究和建議優化上述第1、第2項所指制度所需的措施;
  5. 法律賦予的其他職責。

架構

  • 監察委員會
  • 諮詢會
  • 行政管理委員會
    • 行政及財政處
    • 組織及資訊處
    • 退休及撫卹制度廳
      • 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輔助處
      • 退休及撫卹制度財務資源管理處
    • 公積金制度廳
      • 公積金供款人輔助處
      • 公積金供款管理處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