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惟效(16世紀—1645年),字漢石,徽州府祁門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舉人[2],崇禎四年(1631年)中進士,授山東青州推官,調任督師參贊、遷戶科給事中;上疏請求鳳陽總督入朝防衛、彈劾首輔陳演[1]。之後轉工科都給事中,北京失陷後不受李自成任命,辭官歸鄉。隆武帝繼位時,得召用為太常寺少卿,不久卒[3]。
引用
-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汪惟效,字漢石,祁門人。崇禎四年進士。授青州推官,調督師參贊,遷戶科給事中,疏請召鳳督入衛,又劾首輔陳演。
- ↑ 同治《祁門縣誌·卷二十二·選舉志》:萬曆四十六年戊午(舉人)……汪惟效……
-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轉工科都給事中。北京陷,不受李自成命,歸。紹宗召太嘗少卿,卒。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同治《祁門縣誌》·卷二十二·選舉志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67名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7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