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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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惟效(16世紀—1645年),漢石徽州府祁門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舉人[2]崇禎四年(1631年)中進士,授山東青州推官,調任督師參贊、遷戶科給事中;上疏請求鳳陽總督入朝防衛、彈劾首輔陳演[1]。之後轉工科都給事中北京失陷後不受李自成任命,辭官歸鄉。隆武帝繼位時,得召用為太常寺少卿,不久卒[3]

引用

  1.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汪惟效,字漢石,祁門人。崇禎四年進士。授青州推官,調督師參贊,遷戶科給事中,疏請召鳳督入衛,又劾首輔陳演。
  2. 同治《祁門縣誌·卷二十二·選舉志》:萬曆四十六年戊午(舉人)……汪惟效……
  3.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轉工科都給事中。北京陷,不受李自成命,歸。紹宗召太嘗少卿,卒。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四·列傳第二十
  • 同治《祁門縣誌》·卷二十二·選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