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崇祯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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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淳(16世纪—17世纪),固存胥庭德安府孝感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张淳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的举人[2]崇祯四年(1631年)成进士,两年后(1633年)获授行人。到十一年(1638年),他在考选期间向崇祯帝讲述时政得失,升任工科给事中。当时六科官员都在考核内容夸大被考者的好处,只有他老成大体,切合时务;亦因此弹劾首辅张四知担任祭酒时贪污行径,遭贬谪为大理寺寺副;至弘光年间和钱元悫陈济生同时任命,擢官太仆寺,其后辞官归乡,老死在家[1][3]

引用

  1.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安宗即位,擢(钱元悫尚宝)卿,晋太仆少卿,与张淳、陈济生并命。……淳,字固存,孝感人。崇祯四年进士。历行人主事、工科给事中,老成引大体。张四知为首辅,疏劾其为祭酒时贪污状,谪大理右寺副,起太仆丞,归以寿终。
  2. 光绪《孝感县志·卷十·选举志》:(万历)戊午科(举人) 张淳 见进士
  3. 光绪《孝感县志·卷十四·人物志》:张醇【淳】 字固存,号胥庭,登崇正辛未进士。癸酉铨授大行人,戊寅以治最考选,特赐召对咨询时政得失,醇慷慨条对,援置工垣。时朝政多尚综核而言,路诸少年好为翕赫可喜之论,苟为迎合。醇以老成独引大体切时务,擢太仆寺丞,以寿终于家。 梁志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二·列传第八
  • 光绪《孝感县志》·卷十·选举志
  • 光绪《孝感县志》·卷十四·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