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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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泰来(?—17世纪),履受江西瑞州府新昌县天宝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吴泰来是崇祯元年进士吴甘来的弟弟,在天启七年(1627年)中举人[2]崇祯四年(1631年)成进士,获授太常寺博士,转为行人册封益王朱慈炲时拒绝接受馈金。

其后吴泰来迁官礼部主事员外郎,外任福建督学时北京失陷,原本打算脱下佩带自尽,适逢儿子吴家仪带来兄长劝说侍奉母亲的遗言;他呼喝儿子离去,但儿子和家人包围他,才令他打消自尽念头。李自成曾拷掠他,他绕道走回家服侍母亲,母亲死后庐墓三年,含恨而死,遗命以朝服殓葬[1][3]

引用

  1. 1.0 1.1 同治《新昌县志·卷十七·人物志八》:进士吴泰来,天宝乡人,崇正甲申闯贼陷都城,闻变时已解佩带欲自尽,适子家仪奔至,泣述叔父甘来遗言,劝以上奉老母。公厉声挥之出,仪亟乎家人环护之,遂不得死;史载兄弟忠孝两全,母没,庐墓三年。 旧志
  2. 同治《新昌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三》:天启七年丁卯科(举人) 吴泰来 顺天中式 见进士
  3.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七·列传第六十三》:时南昌、瑞州、九江、南康、饶州、广信遗臣:……新昌则吴泰来,字履受,甘来弟,崇祯四年进士。历太尝博士,行人,册封益王,拒馈金不受。累迁礼部主事、员外郎。出督闽学,未行而北京亡。甘来命归侍母,遂不死。自成拷掠,间归至家,母殁,大恨卒。遗命以缁衣殓。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七·列传第六十三
  • 同治《新昌县志》·卷十二·人物志三
  • 同治《新昌县志》·卷十七·人物志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