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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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必正(?年—?年),字贞卿,一字圣功,号求蒙,晚号约菴苏州府吴县太仓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举人,四年(1631年)联捷辛未科进士。工部观政,初授刑部河南司主事,七年升员外郎,八年升建昌府知府,十年考察,降补真定府同知,十一年升桂林府知府,十三年升广西按察司副使[1]。十七年归乡里,与华乾龙陈瑚讲学论古,终老其身。清朝顺治年间,州守白登明推举他为乡饮宾[2]

凌必正性格耿介,善作文章,工于楷书,又是著名的画家,擅于山水画,敷色雅丽。所作花鸟画亦比时人为优。传世作品有《碧桃春鸟图》《梅根野雉图》《孔雀牡丹图》。

家族

祖父凌云翼,兵部尚书。

参考文献

  1. 《崇祯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进士履历》:凌必正,求蒙,书四房,戊申十一月二十九日生。吴县人,庚午八十一,会二百六十九,二甲三十三名。工部政,授刑部河南司主事,甲戌升员外,乙亥升建昌知府,丁丑考察,降补真定府同知,戊寅升桂林知府,庚辰升广西付使。曾祖昆,封赠左都御史。祖云翼,太子少保兵部尚书。父玄超,锦衣千户世职。
  2. 《嘉庆直隶太仓州志》:(凌云翼)子元超,袭锦衣卫副千户,累迁指挥使掌卫事。元超子必正,字圣功,崇祯四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出为建昌知府,有异政。忤上官意,左迁真定同知,旋署府事,升广西兵备按察司副使,即云翼平苗建功处也。必正绍先业,洁己惠下,士民戴之。十七年归里,屏迹荒野,与华乾龙、陈瑚讲学论古,终其身。国朝顺治间,州守白登明举乡饮宾。必正性耿介,善属文,兼工楷法,精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