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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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字,從正俗的角度來看,與異體字[注 1]相對,是指在處於同一個位置平面的表示某一單音語素的眾多不同形體結構的字中,在其中選定某一字形結構的正選字。[1][2]中國古代文字學家依照《說文解字》將漢字分為正體、變體和俗體。說文所載的字稱為正體,不載者為變體或俗體。[3]

漢字正俗歷史

中國古代文字學家依照《說文解字》將漢字分為正體、變體和俗體。說文所載的字稱為正體,不載者為變體或俗體。[3]

唐《干祿字書》將所收漢字分為俗、通、正三體。卷契、藥方、賬據用俗體,奏表、牋啓、判狀用通體(相承久遠的俗字),對策、碑碣以及其他著述文章用正體。[4]

1935年8月,國民政府教育部曾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5],附說明:簡體字為筆畫省簡之字,易認易寫,別於正體字而言,得以代繁寫之正體字。該字表後來遭擱置,並一直沒有再實行。

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公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將810組漢字每組選定一種形體作為繁體字,沒有選中的1055個漢字作為異體字予以廢除。[6]

文字學上的正體字

漢字文字學上的正體正字正體字,跟異體字俗字相對。在學術上指較符合文字學字理和字源的形體。判斷的標準,在於六書等造字理據,以及用字時是否遵從古人傳承,同時又表義準確。

對沒有接受過文字學訓練的一般人而言,也可以從權威字書裏認可的、較有權威出處來歷的字來判斷。第一部權威字書標準爲《說文解字》。後世因應文字使用的變遷,更新過其字形標準若干次,這些標準包括《干祿字書》、《五經文字》、《九經字樣》。及至近代,以《康熙字典》集各家大成,作為代表。上述的字書,有些也獲得當朝政權的支持,但字書編撰的觀點仍在傳統文字學知識上,比較一脈相承。

《康熙》以後,因時局關係,各地學界並不統一,民國仍有老版《辭海》、《中文大辭典》等由學人主導的權威字書,可作學界認同的權威;日本有《大漢和辭典》等學界權威標準;大陸地區則通常以《現代漢語詞典》為規範。在並非使用簡化字的地區,今天仍有大量印刷字型,遵從傳統印刷字的繁體字字樣。

各地的正體字

隨着時局發展,正體標準未必再掌握於學界,因應各地的不同情況,所謂的正體字或字形規範也許會落在政權主導、頒佈的標準中。由於近代史演變的複雜因素,傳統漢字現在有不同名稱及內涵的差異,包括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64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直屬的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頒布《簡化字總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簡化字,並將與之對應的傳統漢字則稱作繁體字,還有一些漢字未簡化,繼續沿用,稱為傳承字

嚴格來講,「繁體字」這個詞只在一個字存在簡化字時使用,如某漢字無對應的簡化字,則屬於傳承字範疇。但在某些時候,港、澳、臺通行字體會被籠統的稱為「繁體字」;規範漢字(包括簡化字和未被簡化的傳承字)分別會被籠統的稱為「簡體字」,不過其實此系統和臺灣香港澳門的用字差異除了簡繁漢字本身的分別外,也有很大部份源於不同的異體字選擇和字形的分別[注 2],所以「簡體中文」的筆畫不一定較少,例如中國大陸規範字「强」[注 3]比港澳台通行的「強」字多一畫,再如《簡化字總表》將「谷」、「穀」合併為「谷」,「山谷」的「谷」與傳統寫法相同,這類「一簡多繁」的例子還有很多。

香港、澳門

香港澳門曾被歐洲國家殖民,並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推行簡體字的影響。至今,兩地已分別於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回歸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仍基於一國兩制政策,沒有改變過原有傳統漢字之使用,香港澳門的官方正式文字仍分為英文(香港)、葡文(澳門)和傳統漢字。

臺灣

台灣當局稱繁體漢字為所謂「國字」,又稱所謂「正體字」。

新加坡、馬來西亞

新加坡馬來西亞的華文(華語)學術界在1970年代後開始統一使用簡體中文;然而繁體字在大眾媒體中普遍存在著,例如華人商店的招牌、舊告示及許多非學術類中文書籍,香港臺灣所出版的書籍也有在市場上流動。當地許多中文報章(印刷版《東方日報》和《南洋商報》除外)都會使用「標題繁體字,內容簡化字」的方式讓簡繁中文並存。除此之外,馬來西亞所有本地中文報章(當中也包括《東方日報》)之官方網站都是以繁體中文為主要文字。

注釋

  1. 異體字variant Hanzi,又稱variant Chinese character),是讀音、意義相同,但寫法不同的漢字
  2. 比如别(別)、没(沒)
  3. 中國大陸將「強」視為「强」的異體字廢除

參考文獻

  1. 李圃. "正本清源說異體." 語言研究 23.1 (2003): 78-85.
  2. 1957年 《漢字和漢字改革》周鐵錚 第25頁「所謂繁體字是指一般傳統的寫法,俗體字是指人民手頭的寫法,原來並沒有什麼搞下的分別。後來統治階級為着重視他們規定的字形,把它叫做繁體字,而輕視人民大眾手頭所寫的變體,把它叫做俗體字,這樣就產生了不正確的看法。」
  3. 3.0 3.1 王力 古代漢語 第一冊 中華書局 1962.11
  4. 《簡體字原》易熙吾著 第1頁
  5. 简体字并不是当代社会的“特产”. 
  6. 《現代漢語教材 漢字 漢字改革與規範》天津師範學院中文系編 第26頁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