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季文(1917年—1999年2月25日),男,安徽定遠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
宋季文是安徽定遠縣朱灣鄉人。早年參加抗日戰爭,歷任皖東北抗日根據地泗縣稅務局、淮海區稅務局、阜寧縣稅務局、蘇中四分區稅務局局長;新四軍第1師供給部部長、蘇中三分區財政經濟處處長、蘇中軍區供給部部長等職[1]。解放戰爭期間,歷任蘇中行政辦事處財政處處長、蘇北軍區、蘇北兵團供給部部長、華東野戰軍10兵團後勤部部長[2]。渡江戰役後,任南京市財政局局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擔任華北軍政委員會財政部副部長;兩年後改任上海市財辦主任。1956年,任上海市人民委員會副市長。1975年,任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3]。1978年,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副部長、部長[4]。
參考文獻
- ↑ 中國人民解放軍安徽省軍區. 新四军在安徽. 安徽人民出版社. 1982年: 99頁.
- ↑ 於俊道. 中国共产党名人录.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7年: 814頁.
- ↑ 中國共產黨中央組織部. 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16卷). 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0年: 1104頁. ISBN 9787801363183.
- ↑ 中華人民共和國黨政軍群領導人名錄編輯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军群领导人名录. 中共黨史出版社. 1990年: 43頁. ISBN 9787800232640.
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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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梁靈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輕工業部部長 1981年9月10日-1982年5月4日 |
繼任: 楊波 |
司法職務 | ||
前任: 李繼成 (任至1967年2月) |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1975年10月-1977年12月 |
繼任: 關子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