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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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 正部级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燃料工业部
1955-1970 煤炭工业部
1970-1975 燃料化学工业部
1975-1988 煤炭工业部
1988-1993 能源部
1993-1998 煤炭工业部
接替者 国家煤炭工业局
影像资料


位于和平里北街21号的原煤炭工业部所在地,最初为化工部部址,现挂有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的牌匾(2021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已撤销的部门。

历史

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燃料工业部,1955年撤销燃料工业部,设立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化学工业部。1970年6月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合并,成立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1月又成立煤炭工业部。1983年4月22日,国务院批转煤炭工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小煤矿八项措施的报告》的通告(国发〔1983〕73号),开始允许私人从事煤矿开采(“群众集资办矿”)。“开发地下资源要放开手脚,大矿大开,小矿放开,不要细水长流,要有水快流”[2]。1985年全行业实施投入产出总承包。1992年取消价格外计划限制。1995年,煤矿试行现代化企业制度。1998年国务院下放直属煤炭企业,推进政企分开。1988年4月再次撤销煤炭工业部。1993年3月再次设立煤炭工业部。1998年4月正式撤销。

历任部长

  1. 陈 郁,1955年7月至1957年9月在任。
  2. 张霖之,1957年9月至1967年1月在任。
  3. 王 素(军代表)
  4. 徐今强,1975年1月至1976年7月在任。
  5. 肖 寒,1977年3月至1979年12月14日在任。
  6. 高扬文,1979年12月14日至1985年5月20日在任。
  7. 于洪恩,1985年5月20日至1988年5月在任。
  8. 王森浩,1993年3月至1998年3月在任。

机构设置

  • 办公厅
    • 办公室
    • 人事处
    • 秘书处
    • 体改处
    • 督查处
    • 信访处
    • 财务处
  • 政策法规司
    • 综合处
    • 经济政策处
    • 经济体制处
    • 法规处
    • 宣传处
  • 规划发展司
    • 综合处
    • 长远规划处
    • 计划处
    • 引进处
    • 统计处
  • 生产协调司
    • 综合处
    • 生产协调处
    • 生产准备处
    • 洗选加工处
    • 机械动力处
    • 乡镇煤矿管理处
    • 环保处
  • 煤炭调运司
    • 综合处
    • 计划市场处
    • 调运处
    • 管理处
  • 安全司
    • 综合处
    • 通风处
    • 技术处
    • 监察处
    • 培训劳保处
  • 财务劳资司
    • 综合处
    • 生产财务处
    • 事业财务处
    • 国有资产管理处
    • 劳动管理处
    • 工资管理处
  • 人事司
    • 综合处
    • 机关干部处
    • 技术干部处
    • 干部管理处
    • 机关事业劳资处
  • 基建司

直属事业单位

参考资料

  1. 附录三 机械工业管理机构及领导人员. 中国机械工业年鉴 (机械工业出版社). 1997: 附–19. ISBN 7-111-05780-5. 
  2. [1]李沛林:“采矿业实行"大矿大开""有水快流"的探讨”,《经济管理》,1984年第10期,第4-6页。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