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南京戶部尚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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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陝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寧縣 |
字號 | 字汝佩,號書庵 |
出生 | 弘治四年(1491年) |
逝世 | 嘉靖四十年(1561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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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紳(1491年—1561年),字汝佩,號書庵,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今屬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生平
嘉靖元年(1521年)舉人,嘉靖二年(1523年)聯捷癸未科進士,授四川遂寧縣知縣。嘉靖七年(1528年),升工部主事,在山西呂梁治水有功。嘉靖十二年(1533年),擢工部員外郎,兼理衛河提舉司。嘉靖二十年(1541年),擢為湖廣按察司副使,撫治荊南。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升任江西布政使司參政,分守湖東。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升貴州按察使。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升山西右布政使。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山東左布政使(從二品,相當於省委副書記、省長)。
嘉靖三十年(1551年),任順天府尹。嘉靖三十一年(1552),升戶部右侍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擢為戶部左侍郎,兼總督倉場。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升任南京戶部尚書[1]。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二月二十四日,言官趙鉞、陳志等藉考察拾遺,劾其不職,盧紳與南京禮部尚書閔如霖等同被勒令致仕。嘉靖四十年(1561年)九月二十二日卒於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