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应标(1499年—1554年),字君仪,福建莆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进士,授礼部主客司主事,会外国人进献玉石,郎中陈九川验收后丢失,被逮入诏狱。陈言当日是林主事值署,应标佯装不省,坐诬服杖系狱。久之,进玉者复至,司隶出二人,令译者通其意。献者熟视应标,数摇头表示不识;见陈九川,拊掌颔首,诬始得白。出为江西佥事,累升广东按察使,晋江西右布政,寻转左。于时严嵩柄国,失其意,调山西,以晋王府事被弹劾,免官归乡,年五十六卒于家。子林灿章、林烶章先后登进士,灿章未官卒,烶章字继晖,嘉靖庚戌进士,官至广东左布政使[1]。
参考文献
- ↑ 《莆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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