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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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绅
大明 南京户部尚书
籍贯陕西承宣布政使司西安府咸宁县
字号字汝佩,号书庵
出生弘治四年(1491年)
逝世嘉靖四十年(1561年)
出身
  • 嘉靖二年癸未科同进士出身

卢绅(1491年—1561年),字汝佩,号书庵陕西西安府咸宁县(今属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南京户部尚书。

生平

嘉靖元年(1521年)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联捷癸未科进士,授四川遂宁县知县。嘉靖七年(1528年),升工部主事,在山西吕梁治水有功。嘉靖十二年(1533年),擢工部员外郎,兼理卫河提举司。嘉靖二十年(1541年),擢为湖广按察司副使,抚治荆南。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升任江西布政使司参政,分守湖东。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升贵州按察使。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升山西右布政使。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升山东左布政使(从二品,相当于省委副书记、省长)。

嘉靖三十年(1551年),任顺天府尹。嘉靖三十一年(1552),升户部右侍郎。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擢为户部左侍郎,兼总督仓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升任南京户部尚书[1]

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二月二十四日,言官赵钺陈志等藉考察拾遗,劾其不职,卢绅与南京礼部尚书闵如霖等同被勒令致仕。嘉靖四十年(1561年)九月二十二日卒于家[2]

参考文献

  1. 陈大经、杨生芝、黄家鼎《咸宁县志·卷五》
  2. 国朝献征录·卷三十一》:潘恩,<资政大夫南京户部尚书书庵卢公绅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