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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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论(英語:Vitalism,又譯為生命主義生氣論生機論生機說生命力)在人類歷史上存在長久的歷史,現代版本是19世紀初由瑞典化學家貝采利烏斯提出。

一般認為「生命力」學說在1828年維勒成功由氰酸銨合成尿素後被推翻。[1]

基本定義

生機論者的基本立場是:

  1. 有生命的活組織,它依循的是攸關生機的原理(vital principle),而不是生物化學反應或物理定理。
  2. 生命的運作,不只是依循物理化學定律。生命有自我決定的能力。

活力论認為生命擁有一種自我的力量(elan vital),或是稱為生命力(life-force)、生機脈衝(vital impulse)、生命活力(vital spark)、生命能量(energy)、甚至有些人稱此為靈魂。這種力量是非物質的,因此生命無法完全以物理化學方式來解釋它。

歷史

因為當時化學家沒有能力合成有機物,瑞典化學家永斯·貝采利烏斯認為,只有生物才可以從無機物合成有機物,這證明了生命具備獨特性,不能以物理及化學方式來加以解釋。這個主張形成了生機論的現代版本。

現代

1773年,伊萊爾·羅埃爾(Hilaire Rouelle)發現尿素。1828年,弗里德里希·維勒首次使用無機物質氰酸鉀硫酸銨人工合成了尿素。本來他打算合成氰酸銨,卻得到了尿素。尿素是第一種以人工合成無機物質而得到的有機化合物。活力论從此被推翻。[1]

參考文獻

  1. 1.0 1.1 Vitalism and Synthesis of Urea (PDF). content.karger.com. [2016-09-03].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