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時為復州。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併入元朝版圖。至元十五年(1378年),改復州為沔陽府,治所在玉沙縣(今湖北省仙桃市西南)。屬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荊湖北道宣慰司管轄[1]。轄境相當今湖北省仙桃市、天門市、洪湖市等地區。下轄玉沙縣、景陵縣2縣。龍鳳十年(1364年),吳王朱元璋平定江漢,沔陽府劃歸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明洪武九年(1376年)四月,降沔陽府為沔陽直隸州[2][3][4][5]。
參考
- ↑ 《元史》卷五十九 地理二:「沔陽府,唐復州,又改竟陵郡,又為復州。宋端平間,移州治於沔陽鎮。至元十三年歸附,改為復州路,十五年升為沔陽府。」
- ↑ 《明史》卷四十四 地理五:「沔陽州,元沔陽府,屬荊湖北道宣慰司。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以州治玉沙縣省入,直隸湖廣布政司。」
-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元朝卷.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 復旦大學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9-05601-3 (中文).
- ↑ 元朝教育研究. 武漢大學學術叢書.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7. ISBN 978-7-307-05254-3 (中文).
- ↑ 中国历代国家机构和行政区划. 中國社會出版社. 2003. ISBN 978-7-80146-530-6 (中文).
這是一篇關於元朝行政區劃的小作品。你可以透過編輯或修訂擴充其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