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標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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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列出各地區的漢字標準(不包括字書字符編碼[注 1])。曾多次發表的只列出最新的版本。

中國

內地

發表年份 名稱 標準指定範圍 狀態態 備註
1935 第一批簡體字表 簡化字 廢止 被收回。
1955 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異體字 廢止 之後曾多次調整。
1955 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 異體字 廢止 之後曾多次調整;1957年與《一異表》合併為《異體字整理表》,《異體字整理表》未正式公佈。
1956-1959 漢字簡化方案 簡化字 廢止 由1986年出版的《簡化字總表》取代。
1964 簡化字總表 簡化字 廢止 修補《漢字簡化方案》的缺漏。
1965 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 字形 廢止 由1988年出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取代。
1977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簡化字 廢止
1977 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修訂草案) 簡化字 廢止 僅發佈徵求意見稿,未正式公佈方案。
1985 普通話異讀詞審音表 字音 現行
1986 簡化字總表 簡化字 廢止 為糾正社會用字混亂重新發表。
1988 現代漢語常用字表 字量、字形 廢止
1988 現代漢語通用字表 字量、字形 廢止 含《現代漢語常用字表》所有字。取代《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成為字形標準。由《通用規範漢字表》取代。
1997 現代漢語通用字筆順規範 筆順 廢止 含《現代漢語通用字表》所有字。由《通用規範漢字筆順規範》取代。
2002 第一批異形詞整理表 同詞異寫 現行 與以往大陸標準有所不同的是,強調不是強制式的,只是引導式的推薦寫法。
2003 第二批異形詞整理表 同詞異寫 現行 或稱《264組異形詞整理表》;2004年1月起開始試用。
2013 通用規範漢字表 字量、字形簡化字異體字 現行 按通用程度分為三級。取代此前公佈的的字表,為現行統一規範。
2021 通用規範漢字筆順規範(GF 0023-2020) 筆順 現行 基於《通用規範漢字表》制定
2021 古籍印刷通用字規範字形表(GB/Z 40637-2021) 字形繁體字 現行 因應錄入古籍和現代書刊繁體版出版印刷規範化的需要而制定的指導性標準[1],於2022年5月1日開始實施[2]

香港

發表年份 名稱 標準指定範圍 備註
1992 常用字廣州話讀音表 字音 用於教育部門,1990年初版。另見教育學院拼音方案
2007 小學分級常用字表 字量 用於教育部門,第一版於1990年發表。
2007 常用字字形表 字形 只於小學和初中課本執行。第一版於1986年發表。

台灣地區

發表年份 名稱 標準指定範圍 備註
1980 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 字量、字形 簡稱「甲表」
1982 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 字量、字形 簡稱「乙表」。
1983 罕用國字標準字體表 字量、字形 簡稱「丙表」。
1995 常用國字標準字體筆順手冊 筆順
1999 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 字音
2004 異體字表 字形 簡稱「丁表」。正式版第五版,第一版於1984年發表。

韓國

發表年份 名稱 標準指定範圍 備註
1972 漢文教育用基礎漢字 字量、字形 用於漢文(文言文)教學
人名用追加漢字表 字量、字形 6044字[3]
人名用漢字許容字體表 字量、字形 298字

日本

發表年份 名稱 標準指定範圍 狀態 備註
1946 當用漢字 字量、字形 廢止 1850個字,對象為法令、公文、傳媒、社會大眾。1981年由常用漢字取代。
1956 同音漢字書寫規則 異形詞字形 現行 以同音且通假的當用字替代《當用漢字表》外的字。
1958 筆順指導の手びき 筆順 廢止 1958年至1977年間施行。
1989 教育漢字 字量、字形 現行 第一版於1948年公佈。文部科學省《小學校學習指導要領》訂明日本小學各年級須學習的漢字。現在小一至小六分別學習80、160、200、200、185、181個漢字,共1006個。
2000 表外漢字字體表 字量、字形 現行
2010 常用漢字 字量、字形 現行 最初於1981年發表,1945個字,對象為法令、公文、傳媒、社會大眾。在2010年追加196個新的常用漢字,並削除5個漢字,合計共2136字。
2010 人名用漢字 字量、字形 現行 第一版於1951年發表,經多次增補,2010年最後一次修訂,共861個字。若加上常用漢字則目前共有2997個漢字可用於人名。

註釋

參考文獻

  1. 传世古籍印刷字首部规范 国家标准《古籍印刷通用字规范字形表》发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入門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語信司. 2021-10-27. 
  2. 古籍印刷通用字规范字形表. 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2021-10-31]. 
  3. 特集 韓國の人名用漢字と漢字コード(安岡孝一・安岡素子編)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