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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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GF 1001–200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于2001年12月19日发布,2002年3月31日试行的“规定了普通话书面语中338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的规范。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和以往的《简化字总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等规定有所不同的是,不再是强制性的,而改变为引导式的,即强调只是推荐的书写形式而已。

全文

范围

本规范是推荐性试行规范。根据“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区别对待、分批整理”的工作方针,选取了普通话书面语中经常使用、公众的取舍倾向比较明显的338组(不含附录中的44组)异形词(包括词和固定短语)作为第一批进行整理,给出了每组异形词的推荐使用词形。

本规范适用于普通话书面语,包括语文教学、新闻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

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12月27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发布)

简化字总表(1986年10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表)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1月26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3月25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发布)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GB/T 16159-1996)

术语

  • 异形词(variant forms of the same word)

普通话书面语中并存并用的同音(本规范中指声、韵、调完全相同)、同义(本规范中指理性意义、色彩意义和语法意义完全相同)而书写形式不同的词语。

  • 异体字(variant forms of a Chinese character)

与规定的正体字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本规范中专指被《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的异体字。

  • 词形(word form/lexical form)

本规范中指词语的书写形式。

  • 语料(corpus)

本规范中指用于词频统计的普通话书面语中的语言资料。

  • 词频(word frequency)

在一定数量的语料中同一个词语出现的频度,一般用词语的出现次数或覆盖率来表示。本规范中指词语的出现次数。

整理异形词的主要原则

现代汉语中异形词的出现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涉及形、音、义等多个方面。整理异形词必须全面考虑、统筹兼顾。既立足于现实,又尊重历史;既充分注意语言的系统性,又承认发展演变中的特殊情况。

  • 通用性原则

根据科学的词频统计和社会调查,选取公众目前普遍使用的词形作为推荐词形。把通用性原则作为整理异形词的首要原则,这是由语言的约定俗成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据多方考察,90%以上的常见异形词在使用中词频逐渐出现显著性差异,符合通用性原则的词形绝大多数与理据性等原则是一致的。即使少数词频高的词形与语源或理据不完全一致,但一旦约定俗成,也应尊重社会的选择。如“毕恭毕敬 24——必恭必敬 0”(数字表示词频,下同),从源头来看,“必恭必敬”出现较早,但此成语在流传过程中意义发生了变化,由“必定恭敬”演变为“十分恭敬”,理据也有了不同。从目前的使用频率看,“毕恭毕敬”通用性强,故以“毕恭毕敬”为推荐词形。

  • 理据性原则

某些异形词目前较少使用,或词频无显著性差异,难以依据通用性原则确定取舍,则从词语发展的理据性角度推荐一种较为合理的词形,以便于理解词义和方便使用。如“规诫 1——规戒 2”,“戒”“诫”为同源字,在古代二者皆有“告诫”和“警戒”义,因此两词形皆合语源。但现代汉语中“诫”多表“告诫”义,“戒”多表“警戒”义,“规诫”是以言相劝,“诫”的语素义与词义更为吻合,故以“规诫”为推荐词形。

  • 系统性原则

词汇内部有较强的系统性,在整理异形词时要考虑同语素系列词用字的一致性。如“侈靡 0——侈糜 0|靡费 3——糜费 3”,根据使用频率,难以确定取舍。但同系列的异形词“奢靡 87——奢糜 17”,前者占有明显的优势,故整个系列都确定以含“靡”的词形为推荐词形。

以上三个原则只是异形词取舍的三个主要侧重点,具体到每组词还需要综合考虑决定取舍。

另外,目前社会上还流行着一批含有非规范字(即国家早已废止的异体字或已简化的繁体字)的异形词,造成书面语使用中的混乱。这次选择了一些影响较大的列为附录,明确作为非规范词形予以废除。

《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说明

1. 本表研制过程中,用《人民日报》1995—2000年全部作品作语料对异形词进行词频统计和分析,并逐条进行人工干预,尽可能排除电脑统计的误差,部分异形词还用《人民日报》1987—1995年语料以及1996—1997年的66种社会科学杂志和158种自然科学杂志的语料进行了抽样复查。同时参考了《现代汉语词典》《汉语大词典》《辞海》《新华词典》《现代汉语规范字典》等工具书和有关讨论异形词的文章。

2. 每组异形词破折号为选取的推荐词形。表中需要说明的个别问题,以注释方式附在表后。

3. 本表所收的条目按首字的汉语拼音音序排列,同音的按笔画数由少到多排列。

4. 附录中列出的非规范词形置于圆括号内,已淘汰的异体字和已简化的繁体字在左上角用“*”号标明。






附录:含有非规范字的异形词(44 组)


注释

  1. “掺”“搀”实行分工:“掺”表混合义,“搀”表搀扶义。
  2. “沉”本为“沈”的俗体,后来“沉”字成了通用字,与“沈”并存并用,并形成了许多异形词,如“沉没——沈没|沉思——沈思|深沉——深沈”等。现在“沈”只读 shěn,用于姓氏。地名沈阳的“沈”是“沈”的简化字。表示“沉没”及其引申义,现在一般写作“沉”,读 chén。
  3.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审定“徊”统读 huái。“低回”一词只读 dīhuí,不读 dīhuái。
  4. “凋”“雕”古代通用,1955 年《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曾将“凋”作为“雕”的异体字予以淘汰。1988 年《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确认“凋”为规范字,表示“凋谢”及其引申义。
  5. “订”“定”二字中古时本不同音,演变为同音字后,才在“预先约定”的义项上通用,形成了一批异形词。不过近几十年二字在此共同义项上又发生了细微的分化:“订”多指事先经过双方商讨的,只是约定,并非确定不变的;“定”侧重在确定,不轻易变动。故有些异形词现已分化为近义词,但本表所列的“订单——定单”等仍为全等异形词,应依据通用性原则予以规范。
  6. 此词是指属于一定阶级、阶层、集团或具有某种特征的,如“地主~|知识~|先进~”。与分母相对的“分子”、由原子构成的“分子”(读 fēnzǐ)、凑份子送礼的“份子”(读 fènzi),音、义均不同,不可混淆。
  7. “联绵字”“联绵词”中的“联”不能改写为“连”。
  8. “预”“豫”二字,古代在“预先”的意义上通用,故形成了“预备——豫备|预防——豫防|预感——豫感|预期——豫期”等 20 多组异形词。现在此义项已完全由“预”承担。但考虑到鲁迅等名家习惯用“豫”,他们的作品影响深远,故列出一组特作说明。
  9. “颤”有两读,读 zhàn 时,表示人发抖,与“战”相通;读 chàn 时,主要表物体轻微振动,也可表示人发抖,如“颤动”既可用于物,也可用于人。什么时候读 zhàn,什么时候读 chàn,很难从意义上把握,统一写作“颤”必然会给读音带来一定困难,故宜根据目前大多数人的习惯读音来规范词形,以利于稳定读音,避免混读。如“颤动、颤抖、颤巍巍、颤音、颤悠、发颤”多读 chàn,写作“颤”;“战栗、打冷战、打战、胆战心惊、冷战、寒战”等词习惯多读 zhàn,写作“战”。
  10. “账”是“帐”的分化字。古人常把账目记于布帛上悬挂起来以利保存,故称日用的账目为“帐”。后来为了与帷帐分开,另造形声字“账”,表示与钱财有关。“账”“帐”并存并用后,形成了几十组异形词。《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账”“帐”均收,可见主张分化。二字分工如下:“账”用于货币和货物出入的记载、债务等,如“账本、报账、借账、还账”等;“帐”专表用布、纱、绸子等制成的遮蔽物,如“蚊帐、帐篷、青纱帐(比喻用法)”等。

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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