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民服務,是由時任中國共產黨領導人的毛澤東於1944年9月8日所提出的有關共產主義人生觀和價值觀的論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這句宣言作為政府的宗旨。同時,「為人民服務」也被作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法定義務。
背景
毛澤東最早提出「為人民服務」是在1939年2月20日,在致張聞天的一封信中,當談到儒家舊道德之勇時,毛澤東指出那種「勇」只是「勇於壓迫人民,勇於守衛封建制度,而不勇於為人民服務」。[1]
1942年5月,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提出了文藝應該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對於過去時代的文藝形式,我們也並不拒絕利用,但這些舊形式到了我們手裏,給了改造,加進了新內容,也就變成革命的為人民服務的東西了。」[2]
1944年夏天,八路軍戰士張思德在陝甘寧邊區安塞縣燒炭,由於燒炭的窯洞塌方,被砸在窯洞中身亡。9月8日下午,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為張思德舉行追悼大會,中央政治局主席毛澤東發表了《為人民服務》的著名講話,高度讚揚張思德「為人民服務」的精神,指出了張思德為人民利益而死重於泰山。
「 | 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替法西斯賣力,替剝削人民和壓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鴻毛還輕。……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 | 」 |
——毛澤東:《為人民服務》(1944年9月8日) |
這篇講話後來成為「老三篇」之一。「為人民服務」和「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奮鬥精神」是毛澤東提倡的共產黨員三種精神[3]。
1945年4月,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致開幕詞,告誡全黨:「我們應該謙虛,謹慎,戒驕,戒躁,全心全意地為中國人民服務。」[4]在中共七大政治報告中,毛澤東強調:「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一刻也不脫離群眾;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向人民負責和向黨的領導機關負責的一致性。這些就是我們的出發點。」[5]中共七大正式把「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寫進黨章,第一次明確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
1957年,毛澤東針對有些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少了」的狀況,強調:「共產黨就是要奮鬥,就是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為人民服務。」[6]1959年毛澤東在一個批語中指出:「我希望同志們勉為其難,為黨擔負這些擔子,為人民艱苦地服務。」[7]
參考文獻
- ↑ 《毛澤東書信選集》,解放軍出版社1989年版,第147頁。
- ↑ 《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55頁
- ↑ 从《为人民服务》说起. 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06年10月13日 [2007年6月27日].
- ↑ 《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1027頁
- ↑ 《毛澤東選集》第3卷,第1094—1095頁
- ↑ 《毛澤東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4—285頁
- ↑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8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17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