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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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籙(1877年5月5日—1939年2月19日),任先,號止室福建省福州府(今閩侯縣)人。清末、民國政治人物、外交官。曾參加民國維新政府

生平

早年活動

陳籙出生於光緒三年三月二十二日(1877年5月5日)。1891年(光緒17年),他進入船政學堂學習,後被開除。1894年(光緒20年),他到鐵路總局附設礦化學堂學習。1898年(光緒24年)由於學堂關閉,他轉到武昌自強學堂。1901年(光緒27年)畢業,留任自強學堂法文班教習。1903年(光緒29年)4月,他到歐州留學,曾在德國法國學習,後進入巴黎大學學習法律。1907年(光緒33年)他獲得法學士,1908年歸國,並獲得遊學畢業進士。此後在清朝法部外務部任職。

1912年(民國元年)4月,他任中國政府外務部政務司司長。1913年(民國2年)13月,他任中國駐墨西哥公使,但未赴任。翌年1月,他和畢桂芳任會議外矇事件全權專使赴外蒙古庫倫解決博克多汗國事。1915年(民國4年)6月,他任都護使駐庫倫辦事大員。翌年7月他任冊封專使,在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冊封大典上代表中國政府賜活佛金冊、金印。1917年(民國6年)4月,他因病辭職。

參加維新政府

1918年(民國7年)3月,他任督辦參戰事務處外事處處長。5月任外交部次長。同年末,外交總長陸征祥出席巴黎和會,他代理外交總長。1920年(民國9年)2月,他離開次長職,任駐法國全權公使。1923年(民國12年)8月,他兼任國際聯盟中國代表。

1928年(民國17年)7月,他結束公使職務歸國。以後他在上海當律師。1934年(民國23年),他任國民政府外交顧問。1936年(民國25年)他任外交部條約委員會副會長。

1938年(民國27年),他參加南京民國維新政府,任外交部部長。翌年2月19日,他在上海被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軍統)工作員(一說是劉戈青)射殺。殺手留言自稱「中國青年鐵血軍」。李國杰也於同日被殺。[1]

著作

  • 止室筆記

參考文獻

  1. 〈陳籙李國傑在滬被殺詳志〉,香港華字日報,1939-02-26

來源

  中國中國政府
前任:
陸征祥
外交總長(代理)
1918年12月 - 1919年1月
繼任:
陸征祥
  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
前任:
(創設)
外交部長
1938年5月 - 1939年2月
繼任:
廉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