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箓(1877年5月5日—1939年2月19日),字任先,号止室,福建省福州府(今闽侯县)人。清末、民国政治人物、外交官。曾参加民国维新政府。
生平
早年活动
陈箓出生于清光绪三年三月二十二日(1877年5月5日)。1891年(光绪17年),他进入船政学堂学习,后被开除。1894年(光绪20年),他到铁路总局附设矿化学堂学习。1898年(光绪24年)由于学堂关闭,他转到武昌自强学堂。1901年(光绪27年)毕业,留任自强学堂法文班教习。1903年(光绪29年)4月,他到欧州留学,曾在德国、法国学习,后进入巴黎大学学习法律。1907年(光绪33年)他获得法学士,1908年归国,并获得游学毕业进士。此后在清朝法部、外务部任职。
1912年(民国元年)4月,他任中国政府外务部政务司司长。1913年(民国2年)13月,他任中国驻墨西哥公使,但未赴任。翌年1月,他和毕桂芳任会议外蒙事件全权专使赴外蒙古库伦解决博克多汗国事。1915年(民国4年)6月,他任都护使驻库伦办事大员。翌年7月他任册封专使,在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册封大典上代表中国政府赐活佛金册、金印。1917年(民国6年)4月,他因病辞职。
参加维新政府
1918年(民国7年)3月,他任督办参战事务处外事处处长。5月任外交部次长。同年末,外交总长陆征祥出席巴黎和会,他代理外交总长。1920年(民国9年)2月,他离开次长职,任驻法国全权公使。1923年(民国12年)8月,他兼任国际联盟中国代表。
1928年(民国17年)7月,他结束公使职务归国。以后他在上海当律师。1934年(民国23年),他任国民政府外交顾问。1936年(民国25年)他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副会长。
1938年(民国27年),他参加南京的民国维新政府,任外交部部长。翌年2月19日,他在上海被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军统)工作员(一说是刘戈青)射杀。杀手留言自称“中国青年铁血军”。李国杰也于同日被杀。[1]
著作
- 止室笔记
参考文献
- ↑ 〈陈箓李国杰在沪被杀详志〉,香港华字日报,1939-02-26
来源
- 徐友春 主编 (编).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订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 刘寿林 (编). 民国职官年表. 中华书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国(中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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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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