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珠

出自求聞百科
洪珠
大明 應天府府尹
籍貫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
字號字玉方,號西淙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
(父)洪瞻,字仲謹,號南湖;
(母)吳氏
(妻)佘氏,封安人
(弟)洪琨
(子)洪應奎、洪應壁、洪應參
出身
  • 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

洪珠(?—?),字玉方,號西淙福建承宣布政使司興化府莆田縣(今福建省莆田市)黃石鎮林墩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進士,授戶部主事,升任戶部郎中,嘉靖七年(1528年)出任紹興府知府,與前任知府洪楷並稱「大洪小洪,前後同風」。不久升任本省右參政,歷任雲南按察使,十七年十月升任廣西右布政使,十九年升貴州左布政使,二十年六月官至應天府府尹[1]。二十二年(1543年)五月因貪污被彈劾黜職,「冠帶閒住」。

參考文獻

  1.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洪珠,字玉方,號西淙,莆田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戶部主事,陞郎中,出知紹興,歷貴州布政使,官終應天府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