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刑科给事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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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直隶嘉定县 庆府长史司军籍 |
字号 | 字应韶,号芸庄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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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律(?—?),字应韶,号芸庄,陕西宁夏卫(今宁夏银川)人,祖籍直隶嘉定(今上海市嘉定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幼聪颖,十岁入卫学,师事宁夏名士胡汝砺。中式陕西乡试第四名,正德十六年(1521年)登辛巳科进士。授刑科给事中,嘉靖七年(1528年)任山西高平县知县[1]。致仕后编写《宁夏新志》[2]。
家族
参考文献
- ↑ 戴纯、傅德宜《高平县志·卷之十一》:管律,宁夏进士,(嘉靖)七年,有传。
- ↑ 陈光贻《稀见地方志提要》(卷四):宁夏新志八卷明嘉靖间刊本 明管律纂。律宁夏卫人,正德十六年进士,官至刑科给事中。宁夏当陕右西北之边,西据贺兰之雄,东临黄河之险,历代为西北重镇。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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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准 |
山西高平县知县 嘉靖七年(1528年)上任 |
继任: 钟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