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省

出自求聞百科

尚書省是中國從隋朝唐朝開始正式設立的三省六部制中的一種機關,負責執行國家的重要政令。

歷史

尚書省是三省六部制中央政權體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負責執行已通過審查的令。除尚書省以外,還有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令的中書省,以及審查詔令內容的門下省。其中,中書省和門下省分別為決策機構、審議機構,尚書省則為執行機構。尚書省長官稱為尚書令尚書僕射副之。尚書省下設左右,分管六部

周代至秦朝

周代的司會相當於尚書[1];秦時,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法書,故謂之尚書。[2]

漢代至南北朝

漢承秦制。及漢武帝游宴後廷,始用宦者主中書,以司馬遷為之。中間遂罷其官,以為中書之職。至漢成帝建始四年,罷中書宦者,又置尚書五人,一人為僕射,四人分為四曹。王莽篡位後,東漢光武帝為防臣下擅專,乃親總吏職,將政務中樞由三公府移入宮中,而由尚書協助處理,[3]自此政歸台閣,尚書成為機衡之任。

東漢有尚書台。魏、晉 以後稱尚書省,分為都省、尚書曹、郎曹三級。自魏晉置中書省,掌納奏擬詔出令之政,職權過於尚書。

北魏分尚書為三十六曹;孝文帝改制後,以錄尚書事為長官,令、僕射副之,置六尚書、二丞,權任頗重。

隋唐

隋文帝楊堅取代北周稱帝,於開皇元年(581年)恢復了尚書省,使尚書省成為名副其實的全國最高行政機構。與中書省、門下省合稱三省,而尚書省是全國行政的總匯機構,長官稱尚書令。設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各設尚書為長官,後置侍郎為副長官,歷代沿置。

唐沿隋制,曾改稱文昌台、都台、中台,不久復舊稱。唐朝尚書省出居宮禁外,時號「南省」。

由於唐太宗即位前曾擔任尚書令這個職務,因此在唐朝此後的時期,這個官職非輕易授,而多以尚書僕射為尚書省長官。唯安史之亂後,郭子儀有大功於唐室,無官以寵之,遂授尚書令,且很快辭去。另唐朝末年,藩鎮坐大,李茂貞曾為尚書令,朱溫篡位前亦自稱之。

不過,唐朝三省制在建立不久就開始向二省、一省轉變。這種變化的動因在於皇權對於相權的控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職能逐漸趨向混同合一。有宋一代,雖然三省名義始終存在,但是已經混同為一省。

金、元

金代海陵王於1156年廢中書門下,只留下尚書省。這是中國制度史上一省制的正式確立。中書門下的存在,象徵著三省互相制衡,皇帝尚未完全專權,海陵王的改革進一步提高皇帝權力,因為中書議政和門下封駁的作用已消失,尚書省只是執行皇帝命令而已。[4]「1156年的政治改革是金代力求建立中央集權的專制政體的頂點。」[5]

代以中書省總領百官,與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尚書省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且時置時廢,門下省則不復置。初沿襲元制,由中書省統六部,但1380年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

其他地區

朝鮮半島

高麗時代設置,尚書令從一品,下設正二品左右僕射各一名,從二品知省事一名,正三品左右丞各一名,從五品左右司郎中各一名,正六品左右司員外郞各一名,從七品都事二名,吏屬、主事共四名,令史六名,書令史六名,記官二十名,算士一名,直省二名。

參考文獻

引用

  1. 《周禮•天官•冢宰》:司會。鄭玄註:「會,大計也。司會,主天下之大計,計官之長,若今尚書。」
  2. 《文獻通考》卷五十一●職官考五
  3. 《唐六典》載:「光武親總吏職,天下書皆上向書,與人主參決,乃下三府」
  4. 陶晉生:《宋遼金元史新論》(香港:中國史學社,1984),頁97-106。
  5. 陶晉生:《女真史論》(台北:食貨出版社,1981)。

來源

  • 彭慧萍:《存世書畫所鈐尚書省印考》 [Analysis of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eight seals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Wenwu [Cultural Relics], 11 (2008), 77-93.
  • 彭慧萍:《尚書省印之研究回顧暨五項商榷》 [Unraveling the problems of the institutional history of 「Department of State Affairs」 and the official seal], Gugong Bowuyuan Yuankan 故宮博物院院刊 [Palace Museum Journal], 1 (2009), 44-59.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