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驻中国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简称香港经贸办(中国内地);英语:Hong Kong Economic and Trade Office in Mainland China,缩写:HKETO (MC))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辖下,常驻中国内地部分地方的办事处,专责与香港有关的经济及贸易等事务。
驻中国内地的经济贸易办事处与驻海外的有分别。驻京办和香港驻中国内地经济贸易办事处隶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而驻海外经贸办则隶属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驻中国内地的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原隶属政制事务局,2007年7月1日决策局重组后划入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职能
办事处的主要职能是为促进香港与外地在经济及贸易上的联系及加强合作。此外,各经济贸易办事处设有入境事务组,向身处服务范围内的香港人提供紧急支援服务。为进一步完善网络,自2014年12月以来香港特区政府先后为相关驻中国内地办事处开设共四个联络处,分别位于辽宁沈阳、山东济南、湖南长沙以及河南郑州。在2017年中前将增设共四个联络处,分别位于天津、浙江杭州、广西南宁及陕西西安,以达致每个驻中国内地办事处下各设立两个联络处的政策目标。[1]
经贸办主管以政务主任为主,并采用灵活职级审订制度,容许部分政务官编配至较低级的职位,以采纳更多人员担任经贸办主管工作。[2]
办事处
办事处 | 地点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 广东广州 |
广东深圳 | |
广西南宁 | |
福建福州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 上海 |
山东济南 | |
浙江杭州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 | 四川成都 |
重庆 | |
陕西西安 |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 | 湖北武汉 |
湖南长沙 | |
河南郑州 |
参考文献
- ↑ 增辦事處 加強與內地聯繫. 香港政府新闻网. 27 October 2016 [27 October 2016].
- ↑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就靈活職級審訂制度的提問 (PDF). 香港立法会. 2019-02-12 [2019-08-18].
外部链接
-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在内地及台湾的办事处网页
- CB(1)290/13-14(07) 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 设立香港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
- 立法会 CB(1)173/18-19(03)号文件 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资料文件 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工作报告
- 立法会 CB(1)173/18-19(04)号文件 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资料文件 特区政府在内地及台湾办事处工作报告
- 立法会 CB(1)173/18-19(05)号文件 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 有关香港驻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内地及台湾办事处的工作的最新背景资料简介
参见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驻京办)
- 香港经济贸易文化办事处(驻台机构)
- 香港经济贸易办事处 (海外)(驻外机构)
- 香港贸易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