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祖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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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祖乙(?—17世纪),山东兖州府东平州[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宋祖乙是崇祯六年(1633年)的举人[2],次年(1634年)成进士,历任唐县永年县知县,禁止驿马签富户,并擒拿大盗荣居赐[1][3]。不久调任祥符,招徕一万七千家人前来恢复产业,升官刑部主事弘光年间和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共事,担任四川司郎中。不久因丁忧去职,再出家为僧[4][5]

引用

  1.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祖乙,东平人。崇祯七年进士。历唐县、永年知县,禁驿马签富户,禽大盗荣居赐。
  2. 道光《东平州志·卷十一上·选举征第三》:崇祯癸酉科(举人) 宋祖乙 见进士
  3. 道光《东平州志·卷卷十三·人物传第二》:宋祖乙,东平人。崇正甲戌进士。知唐县,调永年,禁驿马签富户,擒大盗荣居赐功尤著。
  4.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刑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云。……调祥符,招徕复业者万七千家。累陞四川司郎中。南京亡为僧。
  5. 道光《东平州志·卷卷十三·人物传第二》::补祥符,招徕复业者万七千家,擢刑部主事,寻丁内艰。值闯变隐去,及归里惟以瞿昙静业为事。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道光《东平州志》·卷十一上·选举征第三
  • 道光《东平州志》·卷十三·人物传第二
官衔
前任:
向列星
明朝唐县知县
1634年-1636年
继任:
曾就义
前任:
曲和声
明朝永年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王三俊
前任:
王燮
明朝祥符县知县
1643年-1644年
继任:
萧时望
清朝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