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葆初(?—17世纪),字元赤,扬州府江都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徐葆初是崇祯六年(1633年)的举人[2],次年(1634年)成进士,获授营缮主事,但他指出双亲年老,请求改任南京得准许。当时流寇毁坏凤阳皇陵,复修估费四十多万金,工部尚书刘定国推荐他监督工程,三年内完工,只需二十多万金[1][3]。朝廷因为他的廉洁干练,提拔他为郎中,弘光年间和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等人一同任职[4][5],后事不详。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葆初,字元赤,江都人。崇祯七年进士。授营缮主事,督修皇陵,三年工竣,止费二十万金。
- ↑ 乾隆《江都县志·卷十二·选举》:(崇祯)癸酉(举人) 徐葆初 成进士
- ↑ 乾隆《江都县志·卷二十·亮绩》:徐葆初,字元赤,崇祯甲戌进士。上例授部主事,以亲老乞改南工部。时流寇毁凤阳陵寝,克期复建,估费四十余万金。工部尚书刘定国疏荐葆初督工役,未三载竣工,止费二十余万金。
-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工部先后司官可纪者,为徐葆初、朱日爃、贾必选、陈文显、蔡宸恩、文伯达、吴宪汤、姜绍书、包壮行、史延昙、颜俊彦、胡其枝、汪挺、余长弘、沈璇卿、周必强、郑侠如、徐弘道云。…………迁郎中。
- ↑ 乾隆《江都县志·卷二十·亮绩》:朝廷嘉其廉干,擢本部郎中。 康熙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