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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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如容(16世纪—1640年),介臣五梅湖广黄州府黄安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秦如容个性孝顺,十三岁丧母,二十八岁入庠,父亲为他娶妻,他哭着说:“儿子陪伴父七年,不忍看见父亲晚年孤独。”逝世后,他拿出自己的馆谷孝养祖母,不连累叔父。天启七年(1627年)他中举人,署任唐县教谕,到崇祯七年(1634年)成进士,获授中书舍人。当时正值大旱,秦如容奉旨禁止屠宰,有胥吏私馔呈上肉类,他愕然并上奏此事,并按法惩治,中书官署也由此设置桁杨等刑具。

不久他迁任行人,捐俸在黄安建置会馆,十年(1637年)奉命到松江主持乡试,经过苏州时看到一位马姓寒士,即赠送五十金给对方;十二年(1639年)分校顺天府乡试,得士十八人,有着作《雪浪篇问》、《有山坊诸集》流传,次年(1640年)去世,赠从七品散阶征仕郎。父亲秦献中以子贵追赠同等职务;儿子秦天宠、秦天麟扶棺回乡,与妻子周孺人合葬,入祀乡贤祠[1]

引用

  1. 1.0 1.1 道光《黄安县志·卷八·人物志》:秦如容,字介臣,号五梅,性至孝,十三岁丧母,随父读书,年二十八庠,父为娶室,泣应曰:“儿伴父七年,不忍吾父暮年独处。”及父卒,承父志,以馆谷孝养祖母,不以累季父。天启丁卯举于乡,署河南唐邑教谕,崇祯甲戌成进士,官中书,值大旱,奉旨禁屠宰;胥以私馔以进,公愕然具疏言,状上即令公按治,中书桁杨之设所由此也。寻迁行人,念安邑赴公车与需,次京华者乏停骖,所倡首捐俸建置会馆。丁丑衔命典试松江,过苏有寒士马姓者以贫寠䜣,即赠以五十金;己卯分校北闱,得士十有八人,所著有《雪浪篇问》、《有山坊诸集》,庚辰卒,赠征仕郎。父献中以子贵赠如职;子天宠、天麟扶榇归,与周孺人合葬,崇祀乡贤。

参考文献

  • 道光《黄安县志》·卷八·人物志
官衔
前任:
叶时芳
明朝唐县教谕
崇祯年间
(署)
继任:
张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