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化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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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化熙
大明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兵部右侍郎
大清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书
籍贯山东济南府长山县
字号字五弦
出生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
逝世清康熙八年(1669年)
出身
  • 天启四年甲子科举人
  • 崇祯七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李化熙(1594年—1669年),字五弦,山东长山县(今属邹平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祯七年(1634年)甲戌科进士。任浙江湖州府推官。崇祯十六年(1643年),以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四川。道改巡抚陕西,复诏总督三边,统理西征军务。

清顺治初年,召拜工部右侍郎,疏辞弗获,不久转左侍郎,累迁刑部尚书。乞终养。卒年七十六,入祀乡贤[1][2][3]

参考

  1. 济南府志(清道光二十年刻本) ,55卷 ,1:李化熙字五弦长山人前明四川巡抚复诏总督王边统理西征军务顺治初召拜工部右侍郎疏辞弗获寻转左侍郎奏去大布戍衣累迁刑部尚书请复朝审遣恤刑永为例乞终养归邑有荒地粮一千六百余顷苦赔纳毅然陈督抚特疏得免岁备周村市税远近待举火婚葬者甚众年七十六卒祀乡贤周村商民请立专祠
  2. 清康熙四十一年刻本《山东通志》39卷 ,32:李化熙长山人字五弦崇祯甲戌科进士湖州府推官讯狱慈祥历任总督国朝以工部仕郎转左改兵部晋刑部尚书特疏请□朝审并遣各直省恤刑永著为例
  3. 清嘉庆六年刻本《长山县志》7卷 ,14-15:李化熙字五弦前甲戌科进士筮仕湖州司理雪徐𪩘奇冤署德清釐租毙惠流于民以外艰归补河间解新妇冤絷擢天津道饥岁煮粥活直隶山东河南流民不下数十万以荐擢都御史巡抚四川道改巡抚陕西未至复诏总督三边统理西征军务国朝召拜工部右侍郎疏辞弗获寻转左侍郎奏去大布戊衣累迁刑部尚书晋光禄大夫太子太保特疏诣复朝审遣恤刑永为例乞终养归当是时国家新造百司皆惴惴奉职无敢以终养请者有之实目化熙始邑旧有荒地粮一千六百余顷编户岁苦赔纳而长吏亦往往以此注下考化熙毅然公陈督抚特疏得免岁备周村市税远近待举火婚葬者甚众生平为人慷慨不修方幅性好客虽布衣韦带之士造门者未尝不倒屋前广撮手□燕杂以诙笑尽无所隐人人皆得其欢心至仱传善居乡者必曰太保李公云年七十六卒赐祭葬祀乡贤周村商民请立专祠长子因之河东运同死姜袭难赠山西布政司参议次漑之滦州知州
  • 朱彝尊,《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书李公神道碑》,广清碑传集 ,1卷 ,31-32
官衔
前任:
刘余祐
清朝刑部汉尚书
顺治九年十月丙寅-顺治十年五月癸未
(1652年11月28日-1653年6月13日)
继任:
张秉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