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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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旗航空公司,指的是由国家或政治实体指定、代表其飞航国际航线的航空公司。一般都会在该公司使用之航空器的机体明显处,漆上代表该国家或政治实体的旗帜或标志,但并非绝对。
定义
狭义定义
狭义上,载旗航空公司是指一家航空公司,被其注册国或注册地政府赋予独占或寡占国际航线的权利,并且在该公司的航机机身上绘有该国国旗时,才有资格被称为载旗航空公司。[1]
广义定义
广义上,一家航空公司如果能配合注册国或注册地政府的外交政策,在必要时不以商业利益为优先考量,代表国家来执行特定国际航线的飞航经营时,即可视为该国或该地的载旗航空公司。这样的定义方式在民航业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逐渐兴盛的时代更显重要,因为许多载旗航空公司在创立初期都会接受该国政府或军方的资金、人力与设备援助,才有办法维持国际航线的营运。而作为交换,载旗航空公司通常必须经营该国与邦交国或海外属地之间的联系航线,配合执行航权协议,并且必须担任万一有战争发生时、国家军事运输能力的储备单位。基于这样的背景,除了美国之外,世界各国的载旗航空公司大都是以国有企业的身份创立,而在全球前50大的国际航空公司之中,仅有国泰航空(香港)、大韩航空(大韩民国)、加拿大太平洋航空(加拿大)、法国联合航空运输(法国)与巴西航空(巴西)等几家公司,在创立时并非国营企业[2]:5。但近年来由于全球公营事业民营化的风潮使然,再加上跨国并购的情况增加,今日仍然具有国营地位的航空公司数量持续地在减少中[2]:7。
世界上大部分的国家或政治实体皆拥有代表的载旗航空公司,惟美国因为反托拉斯法的严格规定,在该法律施行之后就不再指定载旗航空公司或实施国内航权分配制度;但美国航空、达美航空与联合航空等几家在1979年《民航业解除管制法》(Airline Deregulation Act)实施前就已经营越洋航线、悬挂有美国国旗符合《美国差旅飞行法》(Fly America Act)涵盖范围、常被称为传统航空公司(Legacy carrier)的大型民营航空公司,仍常被视为是具有载旗航空公司地位的主力业者[3]。
载旗航空公司列表
影响
- 1970年代起随着两岸外交情势的消长,日本与部分西方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并同时终止与台湾的官方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与之建交的国家的载旗航空公司不得经营台湾航线,受此打击最大的日本航空因而权宜性的开设了专营台日航线的子公司日本亚细亚航空,其他载旗航空公司也跟着仿效日航的做法并开设以“亚洲”为名且专营台湾航线的子公司(如已终止营运的英亚航、法亚航、瑞亚航、澳亚航与现在仅存的荷亚航),也有航空公司委托现有的子公司执飞(如汉莎航空的神鹰航空)。
- 由于中东国家大部分不承认以色列为国家,以色列航空的飞机无法经营中东航点并飞经中东国家领空,在航线开辟上有较大的限制(另见恩德培行动、摩西行动、约书亚行动和所罗门行动);另外以色列航空的货机为了避免来自伊斯兰国家的政治干扰,以航货机通常不会漆上公司涂装[5]。
- 两国发生外交争端时,双方的载旗航空公司飞往对方国家的航线会遭到敌国抵制,或者当事国自行抵制飞往敌对国家。如马岛战争期间,英国与阿根廷禁止对方的载旗航空公司禁航伦敦与布宜诺斯艾利斯航线。
注释
参考文献
- ↑ flag carrier. BusinessDictionary.com. [2012年6月8日] (英语).
- ↑ 2.0 2.1 Hanlon, Pat. Global Airlines - Competition in a transnational industry. 英国牛津: Butterworth-Heinemann Ltd. 1996年. ISBN 0 7506 1927 9.
- ↑ The Unfriendly Skies of Legacy Carriers. 华尔街日报. 2015-09-03 [2016-12-06] (英语).
- ↑ Participaciones significativas - Iberia. Grupo Iberia. [2015-07-08] (西班牙语).
- ↑ 《世界货运航空公司》,世界民航杂志出版,Manuel Negrerie著
外部链接
- Wright State University Sample Federal funds usage for air carriers.
-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Organisation formerly responsible for managing air services agreements and international fa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