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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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一只7个月大的大熊猫幼崽 | |
位置 | 中国四川省汶川县 |
最近城市 | 成都市(130公里) |
坐标 | 31°01′N 103°06′E / 31.02°N 103.10°E[1] |
面积 | 约20万公顷 |
建立时间 | 1963年 |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建于1963年的一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县域西南,邛崃山脉东南坡,覆盖面积约20万公顷,是大熊猫的主要栖息地之一。同时也是珍贵濒危植物、其它国家级重点保护濒危动物的栖息地。
历史
1980年列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同年与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合作建立中国保护大熊猫研究中心,也是2006年中国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的世界自然遗产选址之一,结果以四川大熊猫栖息地之名义登入。
经国务院批准,四川省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成立于1983年3月。 1983年7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决定改其名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的管理体制。卧龙特别行政区是中国四川省的一个特殊政区,现有人口5343人,由卧龙镇和耿达乡(行政区划属汶川县)组成,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但实际管理则是由四川省林业厅[2]负责。卧龙特别行政区的辖区与自然保护区完全重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唯一的一个县级特别行政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的辖区与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全重合,并与国家林业局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合署办公。
管理机构
加挂牌子 | 四川省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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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署办公 |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管理局 |
主要领导 | |
局长 | 张和民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代管) |
组织上级机构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机构类型 | 国家林业局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行政级别 | 正县处级 |
授权法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 |
邮政编码 | 623006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79年 |
四川省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代管。
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简称卧龙管理局,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代管。
卧龙管理机构与卧龙管理局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管理体制。卧龙保护区管理局与卧龙特区管理局合署办公。
历史
卧龙保护区的管理机构成立于1979年。1998年更名为国家林业局卧龙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简称卧龙管理局),直属国家林业局,由四川省林业厅代管,是正县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然保护区与全国唯一的县级特别行政区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简称卧龙特别行政区或卧龙特区,原称四川省汶川县卧龙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构合署办公且管辖地域完全重合。[3]
参考文献
- ↑ Shaumari Wildlife Reserve. protectedplanet.net.[失效链接]
- ↑ 四川省汶川卧龙特别行政区—四川省林业厅. [2014-08-12].
- ↑ 四川省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