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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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 |
国家 | 中国 |
隶属行政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其它 | |
时区 | UTC+8(北京时间) |
电话区号 | +86 |
阿坝县(藏文:རྔ་བ་རྫོང,藏语拼音:Ngawa Zong,威利:rnga ba rdzong)是中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所辖的一个县。总面积10435平方公里,2009年人口6.6万人。
历史
- 根据文献记载此地区历史最早起源于唐初的行政区规划,剑南道所设置的168个羁縻州,阿坝地区由权州都督府负责管辖。
- 贞观12年(638年),来自吐蕃的松赞干布率领大军到松州迎回文成公主,至此阿坝地区在吐蕃的支配下所设置。
- 元朝时,采用土官制,地方官皆由土官世袭并管理。
- 明朝成立后,属于潘州卫所管辖,在明永乐年间由松潘卫管辖其中的上中下阿坝,并称三阿坝。
- 清朝成立后,在康煕年间设置松潘厅并管辖阿坝地区。乾隆年间,升为松潘直隶厅。
- 1912年(民国元年),中华民国政府成立后由松潘县管辖,此地区共形成11个大部落,37个,总称“阿坝”。
- 1951年,国共内战之后,此地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于12月设置县级阿坝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1954年1月,西南行政委员会同意该地设县,阿坝县就此成立。
行政区划
阿坝镇、贾洛镇、麦尔玛镇、河支镇、各莫镇、安羌镇、麦昆乡、龙藏乡、求吉玛乡、四洼乡、安斗乡、柯河乡、垮沙乡、查理乡、茸安乡。
参考资料
- ↑ 国家统计局.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北京: 国家统计局. 2023.
交通
- 347国道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