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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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逵
大明 刑科給事中
籍貫浙江紹兴府餘姚县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出身

张逵(?—?),字懋登,浙江紹兴府餘姚县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乡试第二十二名举人。正德十六年(1521年)中式辛巳科会试第六十三名,登第二甲第十五名进士[1][2]。改庶吉士。嘉靖元年,授刑科給事中,后因参与大礼议事件而下獄。伺候升任右給事中,因弹劾郭勛忤旨,黜为吴江县丞。复坐李福达獄逮问,謫戍遼东边卫。隆庆初年,贈光祿少卿[3]

家族

曾祖张皥;祖父张伟,贈刑部主事;父张璿,曾任刑部员外郎。母韩氏(封贤人)[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张廷玉等,《明史》(卷206):“张逵 ,字懋登,餘姚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改庶吉士。嘉靖元年授刑科給事中。疏言:“陛下临御之初,国是大定。今举动渐乖,弊端旋复。齋醮繁兴,爵赏无纪。政事不关于宰执者非一,刑罚不行于贵近者甚多。台谏会奏而斥为瀆扰,大臣执法而责以回奏。至如崔元封侯,蒋轮市寵,陈万言乞赐第,先朝贵戚未有若是恩倖也。廖鵬緩死,刘暉得官,李隆复遣官勘问,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縱也。愿陛下一反目前之所为。”报闻。給事中刘最、邓继曾謫官,逵疏救,不聽。寻伏闕争“大礼”,下獄廷杖。四年十一月上疏曰:“近廷臣所上封事,陛下批答必曰『已有旨处置』,是已行者不可言也。曰『尚议处未定』,是未行者不可言也。二者不言,则是终无可言也。且今日言者,已非陛下初政时比矣。初年,事之大者,既会疏公言之,又各疏独言之。一不得行,则相聚环视,以不得其言为愧。近者不然,会疏则删削忌諱以避禍,独疏则毛举纖微以塞责。一不蒙譴,则交相庆贺,以苟免为幸。消讜直之气,长循默之风,甚非朝廷福也。”章下所司。寻进右給事中。王科、陈察劾郭勛,帝慰留之。逵与同官郑自璧、赵廷瑞言:“勛倚奸成橫,用酷济貪,籠絡货资,渔猎营伍,为妖賊李福达请属,为逆党陆完雪冤。温旨諭留,是旌使縱也。”既复言:“福达誑惑愚民,称兵犯顺。勛党叛逆,罪不容诛。”不聽。寻以言事忤旨,黜为吴江县丞。复坐福达獄逮问,謫戍遼东边卫。居十年,母死不得归,哀痛而卒。隆庆初,贈光祿少卿。”
  4.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正德十六年辛巳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