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中的常任成員,五個創始成員國是二戰期間同盟國中的五大國,即美國,中國,俄羅斯,英國與法國。其中,中國、俄羅斯和法國的代表政權曾有所改變。中國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原被蔣介石當局非法佔據,詳見聯合國2758號決議)、俄羅斯原由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代表、法蘭西第五共和國原由臨時政府和第四共和國代表。
常任理事國成員
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擁有對非程序性決議案的否決權。
國家 | 現代表 | 前代表 | 現任常駐聯合國代表 | 現任主要領導人 |
---|---|---|---|---|
中國 | 中國(1971–現今) | 中華民國(1945年—1949年) 台灣當局(非法佔據;1949年—1971年) |
張軍[1][2] |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a] 國務院總理:李強 |
法國 | 法蘭西第五共和國(1958–現今) | 法蘭西共和國臨時政府(1945–1946) 法蘭西第四共和國(1946–1958) |
尼古拉·德里維埃 | 總統:伊曼努爾·馬克龍 總理:伊利沙伯·博恩 |
英國 |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1945–現今) | 無 | 吳百納 | 君主:查理斯三世 首相:辛偉誠 |
俄羅斯 | 俄羅斯聯邦(1991–現今) | 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1945–1991) | 瓦西里·涅邊賈[3] | 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 總理:米哈伊爾·米舒斯京 |
美國 | 美利堅合眾國(1945–現今) | 無 | 琳達·托馬斯-格林菲爾德 | 總統:祖·拜登 副總統:賀錦麗 |
擴展提議
2004年,日本、德國、印度及巴西組成「四國聯盟」,藉由安理會改造的機會積極爭取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四國聯盟卻遭遇到了不小的阻力。例如中國、韓國、朝鮮反對日本,法國、英國、美國、意大利反對德國,中國、巴基斯坦反對印度,墨西哥、阿根廷反對巴西,而美國雖然支持日本成為常任理事國,但反對日本、德國、印度及巴西擁有「否決權」。此後,德日印巴四國讓步,提出爭取六個無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議席,四個歸屬德日印巴,其餘兩個給與兩個非洲國家。但是由於非洲國家一直在爭取可擁有否決權的常任理事國的成員資格,故難以獲非洲國家支持。新增常任理事國方案最終不獲通過。
2007年2月,日本再次計劃與印度、巴西和德國一起組成「四國聯盟」,繼續爭取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而意大利等國發起的「咖啡俱樂部」一直反對擴充常任理事國的名額。
常任理事國的否決權
《聯合國憲章》有關安理會的章節中對「否決權」並無明確規定,但規定了「凡非程序性決議案,必須得到安理會15個理事國中至少9票以上贊成,並且5個常任理事國中沒有一國投反對票才能通過」,即通常將常任理事國對提案投反對票的行為稱之為「行使否決權」。聯合國歷史上首度行使否決權是在1946年2月16日,當時的蘇聯在敘利亞、黎巴嫩問題的一次表決中投下了反對票。
冷戰期間,美國和蘇聯為了各自的戰略利益,頻繁動用否決權否決對方集團提出的議案。蘇聯和美國曾動用逾100次的否決權。
冷戰結束後,部分聯合國成員國希望改革安理會否決權,認為應當限制常任理事國動用否決權,但因中美俄三國反對而未能成功。
參見
腳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家主席)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但中共中央總書記職務的排名和權力均在國家主席之上,單獨擔任國家主席職務不被視為最高領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