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懋(?—1538年),陝西西安府咸寧縣(今陝西省西安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1]。正德十四年,升任國子監學正[1]。
嘉靖三年(1524年),升山東道監察御史[2],因上疏請求優卹大禮議中杖刑死去的官員家屬,而招致明世宗大怒,被貶為四川高縣典史[3][4]。官至河南懷慶府知府[5][6]。
有子王用賓,曾孫王紹先,皆進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