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义

求闻百科,共笔求闻

雷义(?年—?年),字仲公东汉豫章鄱阳(今江西省南昌市)人,曾任南顿[1],以与其同学陈重的“胶漆之交”而闻名。

生平

雷义原先任郡功曹,曾提拔、推举善人,但雷义不居功。也曾经救了一个犯死罪的人,该位罪人用二斤的金子(或说黄金,亦可能是黄铜)来酬谢雷义,雷义不接受。罪人趁雷义不在时去他家拜访,偷偷地将金藏放在天花板上。雷义后来修理房屋时才发现这笔金子,由于罪人已经死了,无法送还,雷义于是将金子交给县府。[2]

雷义与陈重是好友,两人一起学习《鲁诗》、《颜氏公羊春秋》。太守张云推举陈重为孝廉,但陈重想要把孝廉的缺让给雷义,前后写了十几封信给张云,张云都不听从。次年张云推举雷义为孝廉,后来陈重与张云在同一个衙门当郎官[3]

雷义被任命为尚书侍郎后,有位同事因犯罪应受刑罚,雷义暗自上奏朝廷,承担这个罪,因此被司寇论罪。同一个衙门的郎官发现后,辞官上书为他赎罪。汉顺帝下诏免去所有罪罚。[4]

雷义回到家乡后,被推举为茂才,雷义又想把茂才的缺让给陈重,刺史不肯答应,雷义佯狂,披头散发逃走,不愿接受任命。乡里的人们因此事说:“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后来三公幕府同时都征召雷义与陈重。雷义被任命为代理灌谒者持节督察郡国以巡查当地的风俗,太守与县令被查获罪行的共有七十人。不久,迁为侍御史,后又改任南顿县县令,在任内逝世。雷义的儿子雷授,官至苍梧太守[5]

参考资料

  1. 《经义考·全览十》:南顿令鄱阳雷义仲公
  2. 《后汉书·雷义传》:初为郡功曹,尝擢举善人,不伐其功。义尝济人死罪,罪者后以金二斤谢之,义不受。金主伺义不在,默投金于承尘上。后葺理屋宇,乃得之。金主已死,无所复还,义乃以付县曹。
  3. 《后汉书·陈重传》:少与同郡雷义为友,俱学鲁诗、颜氏春秋。太守张云举重孝廉,重以让义,前后十余通记,云不听。义明年举孝廉,重与俱在郎署。
  4. 《后汉书·雷义传》:后举孝廉,拜尚书侍郎,有同时郎坐事,当居刑作。义默自表取其罪,以此论司寇。同台郎觉之,委位自上,乞赎义罪。顺帝诏皆除刑。
  5. 《后汉书·雷义传》:义归,举茂才,让于陈重,刺史不听,义遂阳狂被发走,不应命。乡里为之语曰:“胶漆自谓坚,不如雷与陈。”三府同时俱辟二人。义遂为守灌谒者。使持节督郡国,行风俗,太守令长坐者凡七十人。旋拜侍御史,除南顿令,卒官。子授,官至苍梧太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