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州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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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 | |
盖州市在营口的位置 | |
概览 | |
国家 | 中国 |
隶属行政区 | 辽宁省营口市 |
区划类别 | 县级市 |
乡级行政区数 | 27 |
- 镇数 | 21 |
- 街道数 | 6 |
地理 | |
人口及经济 | |
总人口 | 72万人 |
其它 | |
时区 | UTC+8(北京时间) |
邮政编码 | 115200 |
电话区号 | +86 (0)0417 |
车牌首号 | 辽H |
网站:盖州市政府网 |
盖州市是辽宁省营口市的一个县级市,位于辽东半岛西北部,西临渤海湾,地处“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中部。
历史沿革
战国时期,燕国开拓辽河流域,建辽东郡包括今盖州地区。秦统一后仍属辽东郡。西汉、魏晋时期,设平郭县(今熊岳城),归辽东郡管辖。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前燕、前秦、后燕,属平州。
407年北燕建立后,一度为高句丽占领,为盖牟城,是盖州名称之由来[1],后在此地置建安县,并筑建安城(今青石岭的高丽城)。唐高宗总章元年(公元668年)于建安城设置建安州都督府。渤海国时期在此置盖州,辽朝时期将盖州改为辰州[2],故盖州有古辰州之称。金明昌六年(1195年)因“辰”与“陈”同音,避讳改辰州为盖州[3]。元朝置盖州路,治所仍设在建安城。
明洪武四年(1371年)废州改卫,改盖州为盖州卫。连同金州卫,复州卫,海州卫,合成“南四卫”,同属山东按察司辽海东宁道。翌年改筑新城(今盖州县城)。
清康熙三年(1664年)废盖州卫,置盖平县,隶属奉天府。盖平县取自“盖州”、“平郭”两个历文地名的首字。
1912年民国成立,盖州继称盖平县,属奉天省。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被日本占领,仍属奉天省盖平县。1945年,抗日战争胜后,国民政府未能接收此地,而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成立盖平县人民政府,属辽南行政公署管辖。1946年冬至1947年春,盖州一度为国民政府占领。1947年6月,人民解放军攻占盖州。1948年10月属辽东省管辖。1954年辽东、辽西两省合并为辽宁省,属辽宁省。后为营口市辖县。1965年改名为盖县。1992年撤销盖县,设立盖州市。
行政区划
鼓楼街道、西城街道、东城街道、太阳升街道、团山街道、西海街道、九垄地街道、归州街道、高屯镇、沙岗镇、九寨镇、万福镇、卧龙泉镇、青石岭镇、暖泉镇、榜式堡镇、团甸镇、双台镇、杨运镇、徐屯镇、什字街镇、矿洞沟镇、陈屯镇、梁屯镇、小石棚乡、果园乡、二台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