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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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邦华(1574年—1644年),字孟暗,号懋明,江西吉水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生而早慧,受业于同里邹元标万历三十一年与父李廷谏同举乡试。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授泾县知县,有政声。当时朝士多诋毁顾宪成,邦华为之辩解,遂被指为东林党人。奏陈法祖用人十事:“曰内阁不当专用词臣,曰词臣不当专守馆局,曰词臣不当教习内书堂,曰六科都给事中不当内外间阻,曰御史升迁不当概论考满,曰吏部乞假不当积至正郎,曰关仓诸差不当专用举贡任子,曰调简推知不当骤迁京秩,曰进士改教不当概从内转,曰边方州县不当尽用乡贡。”没有得到回应。万历四十四年以疾归乡。

万历四十五年,出京任山东参议。天启初年,满洲女真崛起,辽东告急。天启二年(1622年),朝廷征召邦华出任天津巡抚。迁光禄少卿,擢右佥都御史。后被魏党削官。

崇祯元年(1628年)四月,起工部右侍郎,不久改兵部。崇祯二年(1629)四月为兵部尚书,综理京营戎政,同年九月,“汰京军虚冒者四千五十余人”。十二年(1639年)四月,起用为南京兵部尚书。崇祯十五年冬,代刘宗周担任左都御史,十六年三月抵九江。安抚宣称要就食南京的左良玉,权宜发九江库银十五万及粮食六个月,遂退其兵。

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李自成陷山西。邦华请帝固守京师,未得反应。十八日,外城陷,逃至文信国祠,[1]十九日,内城亦陷,邦华向文天祥的牌位三鞠躬,并说:“邦华死国难,请从先生于九泉矣。”又有诗曰:“堂堂丈夫兮圣贤为徒,忠孝大节兮誓死靡渝,临危授命兮吾无愧吾。”遂投缳而死。[2]赠太保、吏部尚书,谥忠文。清朝时赐谥忠肃

注释

  1. 邵长蘅《青门旅稿·李邦华传》:“十八日,贼破外城,公移宿吉安馆文信公祠下。”
  2. 刘同升撰墓铭云:“遗命曰:吾已身殉国,复何言?但未知上所在,勿敛吾尸。言讫投缳而终”。(刘同升,<文水先生墓志铭>,收入李邦华,《文水李忠肃先生集》附录,《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年,页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