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宾(万历甲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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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宾(?—?),字国重,号光宇[1]直隶保定府定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顺天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初授户部山西司主事,榷税临清,值畿辅大旱,家宾恻然,傍徨达旦,愿附汲黯发仓之义,竟以额课三万金解正定佐赈,一面疏闻大义,谓以朝廷金钱活朝廷赤子,且正保隶毂辇,赈恤宜先。或谓当预闻,曰:若是,则索饥民于枯鱼肆矣。使及霑升斗救万人之命,罢官适所愿也。遇神庙宽仁,仅予薄罚,赖以全活者无算[2]。擢守青州,陟兖东道,以邹滕白莲教寇变,谪守高州,寻升山西河东道副使[3],历本省右参政[4]、按察使[5],累官陕西布政使[6],致仕归。家宾和厚,不为崖异,于非义则崭然不可夺。任河东时,某弁馈药酒壶以金,大怒曰:鼠子乃啖我。挥其酒,斥其人[7]

参考文献

  1.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王家宾,光宇,书四,丁卯三月二十一日生,定兴县人,丁酉八十八,会二百十六,二甲四十一,刑部政,戊申授户部山西司主事,己酉管临清钞关,本年升云南司员外,庚戌升郎中,壬子升青州知府,乙卯升副使,丙辰考察,丁巳补高州知府,庚申升山西付使,癸亥加升参政,甲子升陕西按察使,丙寅升右布政,丁卯养病。曾祖尧卿,祖从之,父憕。
  2.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七十一》:万历三十八年五月,户部员外王家宾管临清钞关,以本关税径赍保定,巡抚赈济,议扣留今岁通湾春夏税银抵足,部劾其擅,并请转咨保定巡抚,即将前项银两发回临清钞关,照数类解户部,转发济边。得旨:地方已有赈济,此税银系济边钱粮,著发还照旧解部。王家宾不行题请,擅挪关课,作何处治,尔部明拟具奏。
  3.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二》:泰昌元年十月,升广东高州府知府王家宾为山西按察司副使分守河东。
  4.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三十五》:天启三年六月,加升山西按察司副使王家宾为本省布政使司右参政仍管分守河东道,按察司佥事昝云鹤为本省按察司副使仍管分巡冀南道。
  5.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五十五》:天启五年正月,升广西按察使吴国仕为湖广右布政使,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王家宾为山西按察使。
  6. 《明熹宗哲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五》:天启六年八月,升山西按察司按察使王家宾为陕西布政使司右布政兵粮道,彰德府知府白贻清为陕西按察司副使西宁兵备道,陕西按察司佥事熊师旦为浙江布政使司右参议宁绍道。
  7. 《定兴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