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 陕西按察司佥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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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顺天府霸州军籍 |
字号 | 字惟范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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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顺天府乡试第十八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进士[1][2]。任直隶溧水县知县,历升刑部员外郎,陕西佥事[3][4]。
家族
曾祖父张复初;祖父张显,大使;父张瓘。嫡母彭氏;生母王氏[5]。
参考文献
-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康熙《霸州志·卷之八》:张天锡,弘治壬戌科,任溧水知县,历升刑部员外,陕西佥事。
- ↑ 光绪《溧水县志》误作张锡。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朝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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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玥 |
明朝溧水县知县 1506年-1509年 |
继任: 陈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