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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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天雨
大明 工部郎中
籍贯浙江严州府淳安县
字号字济甫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进士出身

方天雨(?—?),字济甫浙江严州府淳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浙江乡试第三十二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二甲第十八名进士[1][2]。曾官工部郎中。

家族

曾祖方原仁;祖父方文杰,封监察御史;父方中,按察司副使。母何氏(封孺人)[3]

佚事

刘瑾当权期间,禁止天下用“天”等字为名。方天雨被迫改名方雨。刘瑾伏诛后复名[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4. 《继世纪闻·卷二》:逆瑾擅政,禁臣民不许用“天”等字为名。如郎中方天雨但令名雨,参议倪天民为倪民,御史刘天和为刘和。中外纷纷,尤为可异。尝记北朝周宣帝自称天元皇帝,不许人有“天、高、上、元”之称。宋宣和中,丞相蔡京用给事中赵野等奏,凡世俗有以“天”等字为名称者,悉皆禁革。共禁人字犯天者,方天任改大任,方天若改元若,甚至承天寺亦改仁能寺。当时有识者忧之。正统十年进士登科录,“元”、“天”字皆作䒶,云出内阁意。景泰中幸大学士,谢表内阁自为之。中“管窥霄,蠡测海”句,盖亦避“天”字也。识者尝讶其事。瑾目不知书,故事岂有所袭?明年,瑾以逆诛,无天之罪,其兆如是乎?瑾诛而禁废,人皆复其旧名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