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丽江路,在兰沧水(今澜沧江)之东。东汉永平中始通博南山道,渡兰沧水,置博南县(今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唐朝时,为卢鹿蛮部。至段氏大理国时,置兰溪郡,隶大理。元宪宗四年内附,隶茶罕章管民官。至元十二年(1275年),改兰州[1]。明清时期属丽江路。
参考资料
- ↑ “兰州在兰沧水之东,汉明帝永平中始通博南山道,渡兰沧水,置博南县,唐为卢鹿蛮部,至段氏时置兰溪郡,隶大理,元宪宗四年内附,隶察罕章管民官,至元十二年改兰州”,《续通典》州郡典卷一百三十七州郡十七元四云南诸路行中书省丽江路军民宣抚司
- 《元史 志第十三 地理四》
云南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行政区划(洪武十五年)
53府
府五十三、州六十三、县五十有四、千户所二、蛮部六
云南府(县3、州4,州属县8)
楚雄府(县3、州6,州属县2)
姚安府(州1,州属县1)
大理府(县2、州4,州属县2)
武定府(州2,州属县4)
澂江府(县3、州2,州属县3)
临安府
(县4、千户所1、州3,州属县1)
(县4、千户所1、州3,州属县1)
广西府(州3)
和泥府(千户所1、蛮部3)
曲靖府(县1、州5,州属县7)
仁德府(县2)
普定府(州4)
乌蒙府(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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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府(州4)
芒部府(蛮部3)
建昌府(州9,州属县3)
德昌府(州4)
会川府(州3)
柏兴府(县2)
北胜府(州3)
鹤庆府(县1)
丽江府(州4,州属县1)
永昌府(县1)
守巡道
直隶厅
直隶州
盐课提举司
民
政
区
划
政
区
划
军
政
区
划
政
区
划
范围按《中国历史地图集》万历十年云南图幅所绘收录,边外土司、土府不视作云南的一部分,明初的拟设的全部云南府州县参见Template:云南承宣布政使司行政区划
行省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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